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作省检察院工作报告(东南网记者 卢金福 摄) 东南网1月16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今日上午,福建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作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去年福建检察机关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83186件,其中审查逮捕各类案件29535件43519人,审查起诉各类案件52149件72898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29件,办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00273件次。 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77件482人 去年,福建检察机关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特别是金融风险,全省共设立金融检察机构或办案组34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内幕交易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364人,加强风险评估预警和追赃挽损,建议有关部门堵漏建制。 福建检察机关还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持续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参与保护“清水蓝天”、整治“毁林种茶”等专项行动,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413人。推广运用生态修复机制,探索跨区域、跨部门生态保护协作机制,推动重点流域、近岸海域、矿山生态等综合治理,在全省设立派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85个、派驻检察联络员146名,系全国唯一“全覆盖”派驻。福州、莆田、三明市检察院参与向莆铁路沿线“青山挂台”整治,推动复绿复垦林地耕地1700余亩。 此外,去年,全省三级检察院反贪、反渎、预防机构、职能和人员整体转隶顺利完成,做好遗留案件清理、线索移送和涉案财物处置。共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77件482人,决定逮捕233人,提起公诉341人。根据最高检指定管辖,起诉陈树隆、王银成等原省部级干部。省检察院与省监委等联合制定文件规范办案,建立案件管辖、提前介入调查、退回补充调查等机制,确保案件质量,强化追逃追赃。结合法律监督发现问题,移送国家公职人员违法纪线索180条,监委同期立案调查22人。 提前介入涉黑涉恶犯罪459件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省三级检察院均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抽调精干力量,建立领导干部挂点督导、重大案件挂牌督办、上下联动办案等机制,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恶犯罪459件,批捕2777人,起诉2150人;批捕“保护伞”案件38人,起诉41人;结合办案发现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542条。联合省法院、省公安厅制定1个文件规范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检察环节依法增加认定涉黑涉恶犯罪114件,排除415件。大田县检察院审查一起普通刑事案件,引导公安机关查清涉黑事实,以涉黑犯罪对21人提起公诉。 批捕各类侵害民营企业犯罪474人,起诉562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批捕制假售假犯罪351人,起诉516人,我省办理的案件连续六年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加强检企联络,在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设立检察室和检察联络点106个。 批捕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545人 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严格依法办案,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全省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35901人,提起公诉62464人。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积极参与打击枪爆犯罪、禁毒扫黄等专项整治,批捕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545人,起诉1697人;批捕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7449人,起诉9333人。落实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三级检察院同步介入泉港“11·4”碳九泄漏事件、龙岩“12·25”事件和古田“3·13食物中毒事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4292人,不起诉833人。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持续加强对侦查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规越权办案以及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监督,开展对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365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313件;完善“两法衔接”机制,推动共享执法司法信息3万余条,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91件。在检察环节通过严审细查,追加逮捕855人,追加起诉1200人,改变侦查机关定性3067人。 立足办案预防化解矛盾。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行检调对接、非羁押诉讼、刑事和解等机制,健全检察文书说理制度。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批捕2976人,不起诉3069人,对无继续羁押必要的3139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妥善处理各类涉法涉诉信访22878件,推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代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制度,办理国家赔偿案件32件,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及家属开展司法救助276件。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帮助追回劳动报酬1400余万元。打造集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检察监督等功能于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省已有71个院挂牌运行。 帮助1453名失足未成年人重返校园或重新就业 坚持把扫黑除恶与“治乱”“强基”相结合,积极参与对城乡接合部、学校、医院、人流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治安防控,提出检察建议116件,涉及基层组织建设、校园安全保护、网约车管理、流动人口管理等领域。配合做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对63名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向法院申请强制医疗。晋江市检察院督促有关部门取缔“黑诊所”129家,福清市检察院推动清理整顿16所无证幼儿园,杜绝安全隐患。 密切关注青少年违法犯罪,推动落实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司法社工、转移安置等工作,设立观护帮教基地438个,帮助1453名失足未成年人重返校园或重新就业。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云玲工作室”、泉州市检察院“刺桐花”团队、漳州市检察院“春蕾安全员”等深受群众喜爱。持续开展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巡讲,2018年突出未成年人涉黑、吸食毒品低龄化、“校园贷”乱象等专题,累计有4500余所中小学230余万名师生接受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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