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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加强政治建设 严明纪律规矩

2019-01-18 09:10:25 林蔚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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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深落细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加强政治建设 严明纪律规矩

东南网1月1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蔚 通讯员 陈金来 涂志斌)

2018年,福建省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将管党治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省纪委监委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扛起政治责任 坚持以上率下

“问责党组织22个、党员干部579人,其中厅处级干部260人,占44.9%。”2018年6月下旬,福建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全省2017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情况汇报。

管党治党是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如何让一把手切实扛起这一责任,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近年来,福建省委紧紧扭住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坚持在每年年初,由省领导带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并对各地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进行集体约谈,当场指出存在问题,切实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传导下去。

“坚定不移维护核心,坚定不移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坚定不移强化党内监督,坚定不移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坚定不移紧抓‘关键少数’。”2018年3月27日,福建省委书记于伟国带领省委第一检查组赴福州市开展检查时,对全省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作出进一步部署。

2018年6月,针对“八个坚定不移”要求,省委专门印发文件,围绕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一主题,提出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等27条具体措施,为全省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指明了路径、提供了遵循。

“文件的出台,使主体责任进一步实化、细化、具体化,为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了有力抓手。”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刘学新表示。

为贯彻落实“八个坚定不移”要求,福建省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积极跟进,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如何履行好监督责任进行再研究、再细化,出台《关于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深化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该《意见》以深化实践“五抓五重”为主线,从日常监督、审查调查、责任追究、标本兼治、自身建设等五个方面,详细列出25条履责清单,使监督责任可执行、可检查、可整改、可追究,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严明政治纪律做到“两个维护”

“六项纪律,他违反了五项;‘七个有之’,他占了六个!”他是省统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志强。

陈志强问题线索的浮现,是在省委对省统计局巡视期间。根据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省纪委监委第一时间立案审查陈志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经查实,陈志强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小圈子”,并干扰巡视、对抗组织审查,受到“断

崖式”处理,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降为科员。据了解,这是福建省首例因违反政治纪律被立案审查的省管干部案件。

遵守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福建省委突出政治巡视定位,把“两个维护”落实情况作为最重要的监督内容,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三大问题”,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以高质量巡视监督着力发现政治“病灶”,全面查找政治偏差。

背离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另搞一套的,严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查;干扰巡视巡察、不落实整改要求的,严查……福建省纪委监委坚决扛起监督责任,紧盯换届选举、脱贫攻坚、机构改革、生态环保等工作,把“两个维护”落实到日常监督、审查调查、追责问责等各个环节,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

市县党委在推进巡察工作中,找准政治巡察定位,建立健全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长效机制,切实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有力维护了党的政治纪律的严肃性。

据统计,2018年,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案件348件,处分349人,其中涉及省管干部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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