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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人被判刑!福州罗源首例涉黑涉恶案件宣判

2019-01-23 20:39:39 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王祥楠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月23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 通讯员 叶宇衍 陈希鹏)近日,罗源法院对被告人林某毅等20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进行宣判,这是罗源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首例涉黑涉恶案件。

据介绍,2010年3月起,被告人林某毅等人通过开设赌场、组建农业综合开发公司、砂石土运输有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等途径积累资本,并招揽社会闲散人员等为手下,采取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在罗源县凤山镇、起步镇、中房镇、松山镇、碧里乡、鉴江镇等多地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非法取土等违法犯罪活动,给上述区域造成了重大不良影响,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生活秩序。

罗源法院对被告人林某毅等20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等10项罪名一案判决如下:被告人林某毅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窝藏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九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审判法官说道,本案不同于传统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各被告人是以合法成立的数个公司为依托,以各项公司业务为基础,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经济领域形成非法控制,属于经济实体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罗源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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