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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体育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2-11 12:26:49  来源:福建省体育局网  责任编辑:王培欣 王培欣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5月7日至6月7日,省委巡视六组对省体育局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2018年11月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守政治责任,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省委巡视是政治巡视,是对省体育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局党组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即知即改、立整立改,动真碰硬、务求实效。

(一)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局党组深刻认识到抓好巡视整改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切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局党组书记、局长林作明先后主持召开4次局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7次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会议和1次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各分管局领导按照职责分工,靠前指挥,加强协调,全程指导,抓紧抓好分管处室和联系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聚焦存在问题,主动对号入座、主动对照检查、深入进行反思,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方向和目标,更加坚定了抓好整改的信心和决心。

(二)落实整改责任,确保责任到位

局党组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巡视领导小组署名文章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精神,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局党组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逐条梳理研究,逐项细化任务,形成《局党组巡视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和《巡视整改任务细化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处室、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局系统各直属党组织对照整改方案和细化措施,进一步逐项细化任务清单和整改方案,确保了整改任务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

局党组针对巡视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继续深挖问题根源,突出整改实效。局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提出加强整改的具体措施。局党组召开局系统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大会,局党组书记、局长林作明为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党课。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清单,注重“长久立”,加强建章立制工作,认真梳理现行规章制度,织密织牢制度“笼子”,修订完善和新制订出台各类规章制度40个。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再次认真组织学习《中共福建省委关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二是制定出台《中共福建省体育局党组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宏观层面对局党组和各级党组织落实“八个坚定不移”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要求。三是12月17日,局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查摆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制定下发《中共福建省体育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对局党组班子、党组成员以及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实施清单化管理。四是局党组将于2019年一季度,组织召开全省体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深刻检视存在问题,并对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出部署,局党组书记与局党组成员、局党组成员与分管处室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分层签订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五是针对省体彩中心党总支存在的党外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并作对照检查的情况,对中心党总支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责成中心党总支作出深刻检查。

2、关于“抓党建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组织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再次认真学习《关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下发《党组成员挂钩联系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方案》,对党组成员下基层指导党建工作的时间频次、工作内容、注意事项等进行明确,进一步强化党组成员抓党建意识。二是局党组进一步强化对党建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从2019年起局党组固定在第二季度末和第四季度末两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同时,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相关规定,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针对党务力量薄弱问题,局党组决定结合2019年机关党委换届,除专职副书记外,另配备副书记、专职机关纪委书记各1名;要求省体彩中心、省奥体中心、省青少年体育学校等3个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总支12月30日前配备专职党务干部,其他各运动中心党组织抓紧逐步配备专职党务干部。从2019年开始,机关党委在组织一期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的基础上,每年安排一期党务干部培训班,强化党务干部履职能力。

3.关于“培养政治信念坚定、竞技水平过硬的综合型体育人才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着眼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的新要求,开展多批次多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统筹加强局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福建省体育局2018-2022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二是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我局干部队伍实际,制定《福建省体育局干部培养交流实施意见》,推动干部多岗位锻炼,强化干部综合能力培养提升,适应新时期体育事业发展需要。三是组织开展省体育局系统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主题大讨论,结合本职工作岗位,对标新思想找差距、对标新担当查四风、对标新作为补短板,增强履职担当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四是加强全省体育人才队伍的调研,全面了解掌握我省体育人才的实际情况,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分析存在问题根源,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体育专业人才队伍。结合我省体育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提出加强我省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意见。五是出台《中共福建省体育局党组关于加强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政治建队原则,向运动项目中心党组织进一步传导管党治党责任,强化运动员、教练员管理。六是从2019年开始,要求各直属单位党组织按年度制定“金牌路上党旗红”党建工作方案,将干部、运动员、教练员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突出工作抓紧抓实,机关党委将此项工作列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内容。

4.关于“没有制定党组工作规则”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中共福建省体育局党组工作规则》、《福建省体育局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需要局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要求重要事项必须经过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作出决定。二是对局党组议事决策程序提出要求,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三是局党组进一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精神,在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坚持党组书记最后发言的规定,在与会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党组书记再发表意见。

5.关于“党组未按规定讨论和决定重要事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福建省体育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福建省体育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局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的议事内容、实施程序等。二是对局系统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对资金管理关键环节和重点部门进行明确,同时加大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评估力度,杜绝资金管理风险。三是修订完善《福建省体育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福建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局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福建省体育局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福建省体育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福建省大型体育设施筹建办<建设工程资金审批办法>》、《福建省体育局基建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篱笆”,筑牢制度“防火墙”。

6.关于“局机关重大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建设任务长期由临时机构、临时人员负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筹建办、产业办和核算中心等3个临时机构的职能、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结合3个临时机构的具体情况,分别进行整改:将筹建办的职责划转到职责最为相近的局后勤服务中心,由局后勤服务中心法人负责开展具体工作;鉴于我省体育产业规模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为推动我省体育产业发展,加强行业指导和规范管理,拟向省委编办申请成立体育产业处,负责指导体育产业相关工作;鉴于核算中心现有的职能和运行机制,拟取消核算中心,财务工作由各法人单位自行承担,并按规定要求配备财务人员。二是对局系统现有财务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编制空缺情况,有针对性地要求各直属单位原则上应至少配备2名在编财务人员,如单位编制紧张的也应至少配备1名在编财务人员。同时向省公务员局申请2019年公开招考2名机关财务人员,加强财务人员力量,加大对直属单位财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力度。三是对省体彩中心现有编外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对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和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的函》,核查省体彩中心的编外人员是否存在超出文件批准范围。经核实,省体彩中心278名编外人员均在核定范围内。四是制定出台《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省体彩中心的编外用工管理。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7.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委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全局上下学习贯彻落到实处。一是局党组带头抓学习,巡视意见反馈后,组织了5次中心组学习,推动局系统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局党组成员认真按照要求,普遍开展一次新思想宣讲活动,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也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宣讲工作,推进新思想学习进机关、进运动队、进学校。据统计,局系统共有86名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上了学习新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专题党课。二是制定出台《中共福建省体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党组中心组学习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以中心组学习为龙头抓实党的思想建设。三是抓紧抓好各级党组织学习,以“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学习活动。针对漳州体育训练基地党总支与省体育用品中心党支部学习方案内容雷同问题,责成两个党组织作深刻检查,对漳州体育训练基地党总支负责人、省体育用品服务中心省大型体育设施筹建办联合党支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将该问题在局系统内进行通报。

8.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贯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中心组再次原原本本、认认真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深刻领会核心要义,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贯穿到局党组各项工作中。二是在局系统部署开展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重要论述工作,局机关各处室党支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分别制定学习计划,分专题、分内容、分领域进行学习,既安排足够的时间进行集中学习,也安排设置专题学习研讨,让广大党员对照习总书记的指示要求,检视履职尽责的实际表现、检视推动工作的实际效果,努力从中找方向、找方法,思考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9.关于“对党引领体育事业发展的认识不到位,存在‘唯金牌论’倾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冬训动员大会,组织全体运动员、教练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自觉把党建工作和训练备战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一起考核。二是举一反三,突出问题导向,认真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形成问题清单,要求各直属单位党组织结合巡视整改一并进行整改。三是制定出台《福建省体育局党组关于加强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在运动队中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为奥运会、全运会、青运会备战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四是对局机关各处室支部书记、各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进行述职评议,按照“好、较好、一般、差”评定等次,并按规定将考核结论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五是针对有的党支部书记只抓金牌,党建工作由副书记抓的问题,对省皮划赛艇运运管理中心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成中心党总支作出深刻检查。

10.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意见》,对“三会一课”的各项程序和要求进行细化,全面规范各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工作。二是组织局机关各处室党支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局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对照巡视反馈问题、对照个人工作情况、对照合格党员标准,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不足与问题,明确努力方向,真正发挥党内政治生活大熔炉作用,为各级领导干部作表率。三是强化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指导把关,结合每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对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执行不到位的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11.关于“党内学习多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局机关第一党支部、省体操技巧运动管理中心党总支存在的问题,由机关党委书记对2个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两个支部向局机关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局系统内通报。对省体彩中心党总支学习情况进行核实,要求其进一步完善学习内容,丰富学习形式。二是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意见》,重新制定《中共福建省体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意见》,按规定做好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各项工作。明确党组中心组学习秘书,选派参加省直机关中心组学习秘书培训,增强做好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协调、记录等工作能力。三是严格落实省直机关工委《关于深化省直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行省直机关党支部七项基本工作法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将各直属党组织“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开展情况纳入局系统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考评标准。

1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密组织、系统学习。11月7日,局党组组织学习全国、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并提出五个强化的具体落实措施。12月14日,局党组再次组织学习《福建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认真学习实施细则有关内容,深刻领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精神实质,并对局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提出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具体要求。二是即知即改,边整边改。7月31日,局党组重新修订印发《中共福建省体育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11月9日,针对2018年度局系统在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对《局机关支部和直属单位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再细化,要求局机关各处室党支部和各直属单位党组织根据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落实。三是自查自评、专题督查。在局机关各处室党支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自查自评的基础上,12月3日-10日,组成2个组对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先后在帆船帆板运动中心、皮划赛艇运动中心、漳州体育训练基地举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宣讲。四是分析研判、报告通报。对2018年度局系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总结,形成下一步推进工作意见。同时,根据省委宣传部的通知要求,形成意识形态领域问题专项整改报告,并在局系统内进行通报。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3.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少,督查检查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省体育局直属机关党委工作规则》,进一步推动机关党委工作民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机关党委自身建设,协助党组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二是建立局党组成员挂钩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每人至少挂钩联系一个基层党组织,推动党组成员常态化下基层指导党建工作,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三是在继续做好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的基础上,从2019年开始每年组织一次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传导工作压力、增强理论素养、提升履职能力。

14.关于“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严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制定出台《关于严格执行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抓好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规范。二是组织对局机关各处室党支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系统排查,全面梳理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行整改。三是针对省体彩中心某负责人2006年入党思想汇报全文为网络下载,连广告语都没删除的问题,责令当事人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对该同志入党时所在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该问题在局系统内进行通报。四是针对未按程序进行民主评议党员的问题,由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约谈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要求他们在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和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15.关于“部分党组织换届不及时,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省篮排球运动中心退休党支部、省皮划赛艇运动中心皮划艇党支部、赛艇党支部、田径自行车运动中心退休党支部2012年至今未换届问题在局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责成省篮排球运动中心党总支、省皮划赛艇运动中心党总支、省田径自行车运动中心党总支作深刻检查,由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对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规范局系统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省篮排球运动中心退休党支部、省皮划赛艇运动中心皮划艇党支部、赛艇党支部、田径自行车运动中心退休党支部按规定程序完成换届工作。三是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和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党费收缴整改工作已在巡视期间完成。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会议再次认真学习《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办公室转发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

16.关于“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再次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中央和省委有关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要求、标准、条件、程序,增强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观念,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二是对巡视反馈的选人用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举一反三,分析问题原因,查找问题根源。加强人事干部队伍的学习培训工作,认真掌握和理解政策,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制定《福建省体育局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初稿)、《福建省体育局晋升科级职务实施办法(试行)》(初稿),下一步结合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修改完善并正式印发执行,进一步完善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范选人用人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坚持公道正派、按章办事、以事择人,为选准用好干部把好关。四是进一步加强与省委组织部的请示报告,严格落实《关于深入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前的沟通协调工作,尽快妥善解决省少体校原校长岗位调整问题。

17.关于“干部日常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对症下药。对2015年以来抽查核实12批94人次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对查核结果存在不一致的35人次进行分析。存在漏报问题主要集中在股票基金、房产(车库、储藏间)、投资企业、台湾和港澳通行证以及个人收入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在集中填报时重点把关。同时,根据干部选拔任用要求,及时做好拟提任对象重点抽查委托工作。二是组织学习“两项法规”,加强填报培训工作。重新复印下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结合集中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进一步组织学习“两项法规”,并对2015年以来抽查情况、组织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端正态度,吸取教训。三是对苏航2015年随机抽查未报告2套房产总面积251.76平方米情况进行了再次核实,鉴于2015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尚未出台,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苏航诫勉谈话处理。

18.关于“吃空饷清理工作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存在吃空饷的单位进行整改。乒羽网运动中心已对2名长期在编不在岗的干部、游泳跳水运动中心已对1名长期在编不在岗的干部办理了解除人事关系或清退手续。举重运动中心的1名公派逾期未归人员,经省工改办研究同意办理了工改手续。举重运动中心将该名同志(具有中级职称)低聘在专技十二级岗位,并对其出国未归事宜进行了批评教育。本人和举重运动中心分别对此事进行了书面检讨。二是加强全系统在职人员管理,建立防治“吃空饷”问题的长效机制。印发《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人事管理的程序,要求借调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离岗进修培训或挂职锻炼、高校及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离岗创业,需报局党组批准。同时配套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假及事假期间待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人事管理规定,要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杜绝吃空饷情况。

19.关于“干部兼职存在违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局系统处级干部社会团体兼职自查自纠和清理规范工作。2018年8月,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基金会兼职自查和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对省管干部、处级干部、科级以下人员开展自查和清理规范工作。2018年12月,下发《福建省体育局关于深入开展在社会团体兼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重点对处级干部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社会团体兼职的、处级干部兼任社团法人、违规兼职取酬的、超标准报销工作经费或不按规定报告取酬和报销、省体育局分管体育行业社团的处室兼职社团领导职务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通过先后两次自查自纠工作,清理了13名处级干部兼职社团法人、10名处级干部兼职社团领导职务,规范了处级干部社会团体兼职的审批程序、兼职数量、兼职届数、兼职年龄、违规取酬等问题。二是下一步,结合体育行业社团的实际情况,制定《福建省体育局处级干部在社会团体、基金会兼职的规定(试行)》,建立长效机制,严格加强干部社会团体兼职管理,严格控制处级干部在社团兼职数量。

20.关于“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开展了局系统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2018年8月21日,转发了《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回头看”的通知》;2018年12月4日,下发《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回头看”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整理工作再一次开展“回头看”工作,对档案材料缺失的进行补缺件、本人需要签名或单位盖章的全部清理,逐份材料把关,对专项审核不到位问题进行重新调查研究认定,10月29日局党组进一步研究认定了10位干部出生时间。目前,已完成了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的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二是依据新修订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确保干部档案材料完整,信息准确,归档及时。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21.关于“‘文山会海’整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中央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治“文山会海”的通知》以及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综合整治的通知》,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整治简单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二是重新修订《福建省体育局机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局系统公文处理。三是印发《关于整治“文山会海”,进一步规范文件和会议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局系统发文合法性、必要性和质量的把关,严格控制发文数量。

22.关于“工作作风松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视期间印发了《福建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内部管理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二是针对体科所工作人员提前下班的问题,对体科所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责成体科所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三是严格执行《福建省体育局干部外出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局系统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规范办公秩序,提升行政效能。四是严格执行《福建省体育局考勤管理制度》,切实改进局系统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五是建立健全局系统效能建设明查暗访制度,不定期对局系统工作纪律进行明查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

23.关于“个别局领导出差违规乘坐商务舱、头等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视期间收到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后,坚决做到立知立改,第一时间将所涉超标金额37315元清退至单位账户。二是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福建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省体育局机关公务出差报销审批制度》,举一反三,对局机关出差报销工作进行清查,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公务出差活动和差旅费报销内控管理。

24.关于“违规发放各类奖金补贴”的问题。

25.关于“部分直属单位超总额发放绩效工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对超额发放绩效工资单位和金额进行梳理,核实各单位清退的绩效工资数额。除省老年人体育工作中心统计时误将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3840元纳入2015年绩效工资总量、省篮排球运动管理中心统计时误将企业赞助款149.25万元纳入2016年绩效工资总量需予以剔除外,涉及的6家单位的绩效工资,分别根据省工改办绩效工资总量批复时间,从2016年“1 X”专项检查自查自纠时开始陆续清退,至2018年6月已全部清退完毕。二是为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建立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专项督查的长效机制,从2019年起,在每年第二季度,由局人事处会同经济处开展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专项督查交叉检查工作。

26.关于“违规承担应由职工个人支付的物业费,超标准补助机关食堂伙食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违规支付物业费进行核实清理,经核实,局后勤服务中心用于支付干部职工生活区物业费49.1万元中,用于台风损坏修复、设施更新、公共绿化等公共设施维护费用15.9871万元,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为33.1129万元,目前已启动清退工作。二是经核实,125.6万元由两部分组成,其中2015年局经济处下拨101.6万元、2017年局机关向后勤中心购买服务经费中食堂费用24万元,这两项收入实际用途为食堂运转经费,局经济处误将该用途写成“局拨后勤中心食堂伙食补助经费”。三是对局机关食堂2013-2017年伙食费支出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食材共支出3491816.55元,食堂总收入3335478.7元,实际用于食堂的伙食补助经费为156337.85元。2013年和2017年局机关借聘用人员分别为21人、32人,参照在编人员财政补助标准,此部分人员应享受伙食补助16.2万元。2013年和2017年局机关未拨给后勤服务中心食堂伙食专项补助经费,超支156337.85元实际为局机关应拨付机关食堂伙食专项补助经费。四是下一步由局后勤服务中心进一步规范食堂经费管理。

27.关于“普发体育赛事奖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对发放赛事奖金的人员范围和具体金额的进行了全面梳理。二是开展了第十七届亚运会、第二届青奥会奖金的清退工作。除死亡、失能人员和离职的临聘人员外,其余52.28万元均已清退到位。

28.关于“公车使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视期间已将闽K-11033丰田霸道车上交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闽K-00586商务车转为局机关机要通信用车;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严格执行禁止现金加油的规定,指定一名公务用车管理员,专职负责公务用车派遣、维护、加油等日常管理工作。三是严格执行《省体育局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全面落实公务用车信息化使用管理,严格实行平台派车。四是加强局机关车队日常管理,加强驾驶员教育管理,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学习,提高遵章守纪自觉性。

29.关于“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视期间收到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后,第一时间进行自查自纠,并整改到位。二是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对局系统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30.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再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论述,强化党对体育工作的领导,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与体育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二是修订完善《中共福建省体育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局党组成员抓党建的有关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深落细。三是党组成员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进行对照检查,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局党组书记与局领导班子成员,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与分管处室和单位负责人逐一开展谈心谈话,既实事求是指出存在的问题,又谈改进提高的意见建议。四是局党组听取局系统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的情况汇报,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主体责任检查的措施办法,计划于2019年3月份对各直属单位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五是召开2018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对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分析研判,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31.关于“局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能力偏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机关纪委力量,明确机关党委一名干部协助机关纪委书记工作。二是在2017、2018年度连续两年组织直属党组织纪检委员参加派驻纪检组组织的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的基础上,继续配合派驻纪检组抓好培训工作,提升履职能力。三是在巡视期间,按照边巡边改的要求,2018年6月重竞技运动中心、武术运动中心已按要求配备了纪检委员,省少体校明确1名党总支委员担任纪检委员,体彩中心调整了党总支委员分工,由中心副主任担任纪检委员;四是对各直属党支部和总支下属支部的纪检委员配备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其中16个未设纪检委员的支部结合支部换届或调整支委分工,全部配备纪检委员;五是结合2019年局直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统筹考虑机关纪委书记、机关纪委委员人选。

32.关于“对部分线索的处置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2015年以来局机关纪委收到的2件反映处级干部的信访件移交派驻纪检组重新调查处理。二是严格执行《驻省环保厅纪检组与省体育局工作联系协调制度》,落实情况通报、征求意见、信息掌握、工作配合等制度,处级干部问题线索均交由派驻纪检组办理。

33.关于“纪律教育工作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省直机关工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局系统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到榕城监狱,参加“忠诚守纪、担当作为”的警示教育活动。二是组织召开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近年来局系统发生的2起违法案件情况,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局党组书记、局长林作明同志给局系统干部职工上了一堂廉政党课。三是抓好廉政教育全覆盖工作,确保每名党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警示教育。结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检查,每年至少对各直属党组织廉政教育、法纪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四是下发《杨松违纪违法情况通报》,计划待省直纪工委批复阙占胜处分后,下发阙占胜违纪违法情况通报。五是成立省体育局“一案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及时分析原因教训,明确整改措施。

34.关于“部分基层干部、运动员党纪法规意识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整立改,对田自运动中心副主任梁学仁被公安部门立案的问题,2018年12月,驻厅纪检组已对梁学仁同志党纪立案审查;足球运动中心原副主任阙占胜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经局党组研究并报省直纪工委,给予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由六级职员降为九级职员。体操技巧运动中心运动员杨松犯合同诈骗罪,2018年5月,省体育局已给予杨松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二是下发《关于开展党纪法规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组织各单位集中学习宪法、刑法等法律,学习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同时对照“风气坏了,再多金牌也会失去成色”——大连市体育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透视,开展学习讨论,引导干部职工坚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35.关于“重大资金拨付、使用、管理,重大建设工程招投标,重大体育器材采购等存在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3年至2018年40个体育器材政府采购项目所涉金额进行核实并进行深入分析。二是开展体育器材政府采购廉政风险排查,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完善相关采购制度,规范采购流程,防范廉政风险。对2013年至2018年40个体育器材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过程中,采购工作流程和监管制度是否存在漏洞,采购权力运行是否存在廉政风险,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权力寻租、以权谋私等不廉洁问题深入进行分析排查,查找原因,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采购制度,制定《福建省体育局部门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着力防范廉政风险。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的各项规章制度、采购运作规程。严格执行采购资金预算审批制度,没有预算的采购项目一律不予办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内部审核审批制度,严格按政府采购权力运行网上公开系统规范的采购流程操作,全程留痕。严格执行“两随机”、“三评审”、“五公开”制度。四是组织处于政府采购廉政风险部门和岗位的人员,签订《廉政承诺书》,加强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控意识,筑牢廉政防火墙。五是2019年起,每年举办1-2次政府采购人员培训班,邀请主管部门有关业务人员及招标采购专家到我局开展政府采购专题讲座,提高我局从事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六是加强对从事政府采购人员的党性和廉政教育。通过组织参加警示教育、党支部学习、主题党日等活动,提高从事政府采购人员的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七是在2018年度将体育公园项目资金下拨至设区市体育局,由设区市体育局自行组织采购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设区市体育局自主采购范围,拟将2019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中的笼式篮球场、体育公园项目资金共计3300万元,全部下达至设区市体育局,由各地组织实施。项目完成并经省体育局评估后,再决定2020年起各设区市体育局自主采购范围。下一步,我局将对《2019年福建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修改,进一步明确省市体育部门职责、工作任务及时限、跟踪落实措施等,同时尽快对2017年与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36.关于“重大体育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可能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对省少体校工程、长乐滨海体育中心工程项目招投标全过程的廉政风险进行自查。二是根据自查中发现的可能发生廉政风险的项目招投标、施工管理、档案管理、财务工作等四个防范点提出预防措施,制定相应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下一步,在各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防范廉政风险。

37.关于“省体育局在多个银行开设基建专项账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5个已完工建设项目的银行账户,待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后,2018年12月31日前启动撤销工作,按程序撤销银行账户。二是对1个银行账户集中核算多个已完工建设项目的,待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后,于2019年上半年完成银行账户撤销。三是未完成建设项目的6个银行账户,根据项目建设情况逐步销户。四是制定出台《省体育局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资金存放管理。

38.关于“重大建设项目奖金拨付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筹建办违规重复自列自批相关费用进行核查。经核实,筹建办2014年过节费18.7万元发放对象为31人,其中:借用的在编人员10人,6.29万元;编外聘用人员21人,12.41万元,分别从5个项目列支,已全部清退完毕。二是对筹建办临时机构进行理顺,将筹建办的职责划转到职责最为相近的省体育局后勤服务中心,并由后勤服务中心法人负责开展具体工作;出台了《福建省体育局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福建省大型体育设施筹建办公室<建设工程资金审批办法>》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筹建办工程建设管理。三是从2019年开始,省体彩中心不再向《海峡体育》购买宣传服务,《海峡体育》运营的相关经费纳入省社体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2019年部门预算将《海峡体育》印刷发行经费由5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

39.关于“省体育用品服务中心市场开发部承担体育工艺咨询业务无政策依据,也无具体收费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省体育用品服务中心暂停体育工艺咨询业务,待机构改革结束及人事解冻后,由局人事处抓紧与省委编办协调,争取尽快解决省体育用品服务中心更名及职能变更问题。二是省体育用品服务中心根据现行制度制定体育建设工艺咨询的收费标准,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后执行。

40.关于“运动场馆出租、租金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省乒羽网运动中心、省篮排球运动中心等单位对场馆出租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和清理整顿。根据省审计厅对福建体育职业学院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2018年6月已全部停止场馆对外出租。二是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制定出台了场馆出租及使用管理的相关制度。今后场馆出租一律签订合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41.关于“全民健身运动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拨付省老体协的全民健身运动会专项资金进行核实。经核实,2016年,为选拔队伍参加2017年第三届全国老健会,省体育局补助2016年全民健身运动会老年钓鱼、健身球操、健身拳剑、乒乓球4个项目共80万元,省老体协在下发参赛通知时,要求各组队单位参赛人员的住宿费回原单位报销,比赛场地费由承办单位负责,造成4个项目比赛经费节余43.29万元。省老体协将结余经费用于组织2017年全国老健会门球、棋牌、网球、健身气功、气排球、柔力球等6个项目的选拔比赛。二是省老体协根据2017年省体育局组织对全民健身运动会经费使用交叉审计的审计意见建议和《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改完善了《福建省老年人体育协会全民健身运动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确保专款专用,提升预算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已于2018年1月,联合省财政厅制定出台《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并从2018年起,全部采用公开招投标的形式,向社会购买服务。四是制定出台《福建省体育局向社会力量购买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服务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向社会力量购买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服务的程序。

42.关于“部分群众体育赛事运营管理及经费拨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国气排球赛事总决赛委托事宜进行核查。经核实,2015年-2016年全国汽排球联赛总决赛均由中国排球协会直接将赛事承办任务下达给省排球协会,2017年总决赛由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直接下达给福建省排球协会。省体育局根据《福建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申报要求,由省体育总会收集各协会项目,按程序研究并向社会公示后,向省体育总会下达专项补助资金,再由省体育总会拨付给省排球协会。2015年-2017年三届全国气排球赛事总决赛委托福建天翔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执行是由省排球协会确定的。二是对福州、武夷山、泰宁马拉松赛事运营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实,2016年福州市体育局向省体育局上报《关于请求确定选择2016年至2020年福州国际马拉松赛联合办赛执行方方式的请示》,请省体育局对福州国际马拉松赛执行方的选择方式提出指导意见。省体育局复函建议延用与福州天翔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的联合运作模式,经福州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武夷山、泰宁马拉松赛事均由各自市(县)自主决定赛事运营单位。三是修订完善《福建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已出台的《福建省全民健身运动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福建省体育局向社会力量购买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服务的实施办法》, 从2018年起全部采用公开招投标的形式,向社会购买服务。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指导各地市体育局、各省级运动协会做好向社会力量购买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服务的工作,规范赛事运营管理。

43.关于“国有资产、项目建设管理存在风险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与冲浪公司的经济纠纷问题,经反复催讨,玉青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0日如数缴纳长期拖欠2010年5月前欠款的滞纳金769195.45美元(折合人民币531.83万元)。但冲浪拆迁期间的应缴固定分利款,玉青公司还是不愿缴纳。我局已于12月1日请法律顾问对通过用法律诉讼方式收回欠款进行法律评估。待评估结果出来后,研究决定下一步工作方案。二是冲浪公司变更体育场地使用权属和用途、改变经营项目和范围、引发冲浪地块拆迁等问题,在多次研究并多次向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相关领导汇报后,于2017年6月8日向福州市政府去函提请暂缓对冲浪拆迁地块实施征收,维持现状,继续合作经营至合同期满。7月18日福州市政府复函同意暂缓征收。

44.关于“闽体公司滑冰场租金及占用费未追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省奥体中心成立专项工作组,分别到相关税务、工商、鼓楼区法院、雄坤法人代表等处落实是否有可被执行财产,经核实,雄坤公司目前无可供执行财产;二是由局经济处牵头,省奥体中心负责下一步持续、定期寻找雄坤公司可被执行的财产,一旦发现立即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45.关于“中国(武夷山)举重训练康复基地项目矛盾冲突集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2月,我局发函给南平市政府、武夷山市政府,建议由武夷山市政府依法依规妥善处理该项目遗留问题,我局积极配合并督促陈文斌同志主动做好相关工作。二是督促省举重协会尽快换届。三是向省举重协会通报巡视反馈意见,要求举重协会尽快收回垫支的319万元经费。如未及时收回,我局将协调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暂时冻结省举重协会帐户。

46.关于“马江举重基地违规申请并使用奖励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6月以来,省举重中心多次召开会议要求领取奖励金人员将奖励金退回。巡视意见反馈后,省举重中心多次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干部职工大会,并与欠款人员个别谈话,督促相关人员退还违规发放的奖励金。二是局直属机关纪委与中心在职欠款人员集体谈话,要求尽快退回奖励金,并以机关纪委名义向已调离中心的8名人员发函,明确还款要求。截止2019年1月2日,已收回605.8万元,对剩余的569.6万元,继续做好收缴工作。

47.关于“福建网球俱乐部项目资金管理混乱,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查阅相关历史资料,并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网球俱乐部的历史账务再次进行核查。经核实,福建网球俱乐部是在亏损严重经营困难的情况下,经原省体委党组研究决定对外出租的,对外承包合同经原省体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对闽体公司借给网球俱乐部周转金尚有51.4万元未收回的问题,鉴于网球俱乐部为闽体公司子公司,且网球俱乐部银行账户已于2001年1月10日清零,因连续3年未进行营业执照年检,2003年4月27日省工商局吊销了网球俱乐部营业执照。下一步拟由闽体公司按程序申报作坏账处理。三是对闽体公司于2000年8月4日将网球俱乐部承包给胡伟后,仍从网球俱乐部账上列支应由胡伟支付的员工工资、水电费、广告费等86.59万元的问题进行核查。经核实,86.59万元均为网球俱乐部应付支出,除银行账上预留9.873万元(用于支付网球俱乐部已开支的预付款、装修尾款、电费、水费等)由胡伟经手并代为支付外,其余开支与胡伟无关。

(七)落实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48.关于“对网球俱乐部项目经营管理问题相关责任人调查处理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清算结果,对项目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清理。约谈原福建网球俱乐部原总经理、经理、会计等当事人,核对相关账目,了解有关情况。

49.关于“局党组未跟进处理中国(武夷山)举重训练康复基地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6月,局领导、驻厅纪检组领导专程赴武夷山,与武夷山市委、市政府领导沟通,协调解决方案。6-9月局领导、驻厅纪检组领导并多次找项目筹建处、施工方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陈文斌等人谈话,积极推进问题解决。二是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武夷山举重训练康复基地有关问题汇报,研究整改措施。12月18日我局分别给南平市政府、武夷山市政府发函,鉴于中国举重协会已决定不再建设该项目,并发函给武夷山市政府表示:“鉴于举重训练基地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请武夷山市政府对该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并妥善解决因前期筹建产生的各类问题”,建议由武夷山市政府依法依规处理该项目善后事宜。局主要领导找陈文斌谈话,要求其积极主动解决好项目遗留问题,消除不良影响。计划近期由局主要领导带队赴武夷山市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局党组将继续配合武夷山市政府处理好该项目善后工作,督促陈文斌同志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并及时跟踪掌握武夷山市政府处理情况。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根据巡视移送的问题线索,结合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局党组会同驻厅纪检组进行了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25人,其中立案2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4人,谈话提醒15人,责令9个单位和1名个人做出书面检查。涉及处级干部24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攻坚,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全面落实整改任务没有结束,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我局将在前期整改的基础上,继续以“钉钉子”的精神,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真正把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同时,不断健全完善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工作成果,全力推进长效整改工作,努力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促进我省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上来。

(一)下一步需要继续整改的事项及说明

基本完成2项:

1.关于局机关重大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建设任务长期由临时机构、临时人员负责的事宜。考虑到筹建办仍有在建项目,并有多个基建项目尚未移交收尾;成立产业处需报省委编办审批;各单位财务人员配备问题,需待人事解冻后,向社会公开招聘等因素,我局拟在集中整改阶段结束后,积极推进筹建办职能划转、向省委编办申请成立体育产业处以及取消核算中心,配备在编财务人员等工作。

完成时限:2019年6月。

2.关于福建省冲浪游泳池项目收益应收未收的问题。玉清公司拖欠的2010年5月前欠款的滞纳金已收回。但2010年6月至2014年7月冲浪游泳池拆迁期间的应缴固定分利款50万美元玉青公司以配合拆迁为由要求免除,并以公司受拆迁影响无法取得合理回报为由,要求赔偿拆迁期间相应的经营损失。因与台湾玉青公司的经济纠纷情况复杂,我局已委托法律顾问对采取法律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进行评估,待评估完成后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未完成5项:

1.关于违规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物业费问题,局后勤服务中心用于支付干部职工生活区物业费中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为33.1129万元,目前已启动清退工作。因时间跨度大,且三个生活区部分房屋已经过多次交易,认定补缴物业费的户主难度较大,目前尚在收缴中。

完成时限:2019年6月。

2.关于武夷山举重训练基地项目矛盾冲突集中的问题,由于该问题遗留时间长,涉及单位和人员多,情况复杂,我局已发函请南平市、武夷山市政府协调解决,省举重协会正在与潜在投资方洽谈合作方案。我局将督促省举重协会尽快收回垫支的319万元经费,同时继续协调配合并跟踪武夷山市处理情况。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3.关于马江基地违规申请并使用奖励金的问题,因涉及人员多,金额大,部分人员已退役或调离,巡视进驻以来,已追回奖励金605.8万元,剩余569.6万元下一步继续追缴。

完成时限:2019年6月。

(二)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1、持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对已作出部署的,积极跟进,加强跟踪督查,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推进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严格制度执行,进行查漏补缺,特别是对整改期间制定修订的各项制度,认真执行,确保发挥效用。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等结合起来。

2、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加强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分析研判,定期研究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问题的症结和原因,及时提出针对性的举措和办法。

3、突出强化执纪问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问责追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做到真管、严管、管到位。以“三重一大”制度为核心,重点检查资金使用、人员招聘、内部管理、项目招投标等是否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同时,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范,特别是对关键环节的防范措施开展检查评估,确保管得住、防得牢。

4、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巡视整改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做到既重视当前问题的解决,又切实防止出现问题反弹。要透过巡视发现的问题看制度、问政策,通过个案整改溯本清源,着力在源头上化解风险,制定政策,完善“长久立”的机制,举一反三、延伸拓展,深化改革、补齐短板、完善制度。要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强权力制约监督,特别要抓紧研究制定出台关键性的政策举措,确保新的制度规定真正管长远、管根本,不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91-88018576,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9层,邮政编码:350003,电子信箱:fjty2004@163.com。

中共福建省体育局党组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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