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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法院59条措施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

2019-02-23 08:19:1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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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2月2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祖谋 通讯员 何晓慧) 22日,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实施《关于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进一步细化提出59条具体举措,推进中央“31条惠及台胞措施”和福建省66条实施意见在全省法院落实见效。

《措施》着眼于依法保障台湾同胞在诉讼活动中与大陆同胞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充分考虑海峡两岸风俗习惯差异等,提出切实维护台胞平等诉讼权利的17条具体举措;突出精准服务、便捷服务、品质服务,提出包括扩大涉台案件集中管辖范围、设立服务台胞专门立案窗口、建立面向台胞的司法服务平台等18条具体举措,进一步完善台胞诉讼服务机制。同时,通过探索吸纳台胞担任司法辅助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聘请台胞担任人民法院联络员和人民法院监督员等10条具体举措,支持鼓励台胞有序参与司法,以此推动两岸同胞共同弘扬中华法律文化,加快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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