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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事】工伤保险将至 “网约工”权益告别隐形

2019-02-26 10:17:24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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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骑手每天在路上奔波,权益保障却并没有到位。东南网记者 卢金福 摄

东南网2月26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 文/图)在中国新经济时代,依托各互联网平台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越来越多,“网约工”等新兴业态从业群体已达数千万人,但他们和平台之间的劳动关系较为特殊,导致该群体难以获得工伤保险的制度保障。

近期,人社部表示,将适时启动《工伤保险条例》的再次修订工作,把新业态从业者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当中,争取在法律层面上解决新业态从业人员工伤保障问题和工作实践中易于发生争议的有关问题,从源头上保障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障权益,尽量减少工伤争议的发生。

互联网催生“网约工”群体

22日下午6点多,在福州冠亚美食街的进出口处,三名戴着头盔、身穿马甲的外卖骑手在等候订单,他们在闲聊当天各自接单的情况。

今年27岁的曾泽生是漳州人,高中毕业后在福州多家工厂打过工。他说,现在传统企业订单减少,工作虽然稳定但收入低。2017年他选择了跳槽,在朋友的推荐下成为外卖平台的骑手。

“做骑手会比较辛苦,但赚的钱多。”在曾泽生看来,做外卖配送人员收入比在工厂可观,也不需要什么技能,时间还更自由。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中,和互联网密切相关的新业态、新模式迅速成长,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不少人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获得了就业机会,包括网约快递员、网约司机、网络主播、网约家政、网约厨师等等。

福州的林师傅之前开过货车,去年注册成为一名滴滴快车司机,每天穿梭在大街小巷接单,目前已经跑了3000多单。对他来说,跑滴滴快车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只是为了赚点外快,并没有将此当成全职工作,“不指望靠这个发财,混口饭吃而已”。

记者在福州某招聘网站上看到,招聘骑手、代驾、网约司机等“网约工”的信息不在少数,薪酬相当有吸引力,工作时间也比较弹性。记者看到一条招聘滴滴代驾司机的信息写着“月入过万不是梦,目前在线司机日收入300~500元”,同时还说明,每天仅需工作3小时,时间自由。

国家信息中心数据显示,目前国内共享经济的服务提供者人数约为7000万。2020年,共享经济提供服务者人数预计将超1亿,其中,全职参与人员预计约2000万。

未见合同 权益难维护

“网约工”打破了原来的“公司+员工”的模式,变成“平台+个人”,他们和平台的关系始终很模糊。很少有互联网平台企业与“网约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些员工也就无法享有企业正式员工拥有的医疗、工伤、养老等基本劳动保障。

林师傅在加入滴滴时并没有签订书面的合同,只填写了个人和车辆的相关信息。他并不认为自己是滴滴的员工,而是把身份定位在“自由职业者”。林师傅说,滴滴司机不像出租车司机,可以享受业务培训、车辆保养、高温补贴、社保等权益,也没有所谓的节假日,想休息的时候关闭接单系统就可以了。

不过林师傅也提到,滴滴作为平台,从司机身上赚取了相当多的利润,应该承担运营过程中的风险,保障司机的合法权益。“滴滴平台已经不是简单提供信息的中介,还参与了利润的分成,会对司机进行管理和约束、处理乘客的投诉等等,有时还会扣司机的钱。”

曾泽生同样告诉记者,当时加入外卖平台时没有签订用工合同,不享受“五险一金”和休假等员工的基本权益,但是平台有帮他购买商业保险。“保险以天为计算单位,但理赔的条件比较多,流程也比较复杂。” 曾泽生说,有一次在路上摔倒,脚受了伤,他找了附近的诊所进行了简单包扎,花了几十元,担心流程烦琐时间成本高,他并没有找保险理赔。

“我们穿着外卖平台的工服,却不是他们的员工。” 曾泽生无奈地说,外卖骑手人员流动很快,许多人连一年都做不到,主要是因为对未来有不确定感。

不少热门行业的“网约工”是意外发生率较高的群体,往往处在高危工作状态。去年2月,福州滴滴司机李某载4名乘客从福州前往连江,因对路况不熟低头看导航而追尾前车。去年8月,福州市温泉公园附近一辆公交车撞倒外卖电动车,骑手双腿被压受伤严重……

“网约工”的权益保障在法律上面临不少难题。“依据目前的法律,‘网约工’和互联网平台之间无法简单认定为劳动关系。”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丁兆增指出,对于不少从业者来说,他们看中的是“网约工”工作的灵活性和自由性,签订劳动合同势必给他们更多的约束,如果要求他们专职从事“网约工”,大部分人就会选择退出这个平台。此外,一些互联网平台企业通过签订合作协议、遵循合作流程、不干预具体过程等方式规避标准劳动关系的相关属性,他们不会长期固定地使用一个“网约工”,要求其主动明确和“网约工”的关系,似乎也很难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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