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13日讯(福建日报通讯员 黄璐) 近日,在宁德蕉城区“寄养”近5年的女孩宁贝思,终于被接回浙江的家中。 2014年4月7日,蕉城区城南镇塔山村爱心之家门口出现弃婴,大门山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报案后赶到现场,只见一个穿着黄色外套的小女孩孤零零坐在路边,身旁是两个纸袋和一条毛毯。民警找到一张便条,上面写着孩子出生于2008年,以及遗弃原因:因无父母,祖母身体不好无法照顾,特此送给…… 经多方调查,无人认领小女孩,同时,经医生诊断,小女孩患有脑瘫、先天性心脏病。随后,由蕉城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将女孩送至蕉城区社会福利院照料。 从那天开始,小女孩有了一个新名字——宁贝思,宁是宁德的宁,贝是宝贝的贝,思取自保育员的名字。在蕉城区社会福利院里,与她一样的孩子还有不少,他们都以宁为姓,以贝为名,蕉城区社会福利院院长章徐良说,这些孩子大多有疾病,生活无法自理。 宁贝思的生活于去年11月发生了变化。浙江的陈女士几经周转来到蕉城区社会福利院,自称在寻找被遗弃的女儿。 据了解,陈女士离婚后,因身患疾病,女儿的监护权被判给前夫,但女儿被奶奶遗弃。多方打听,她得知女儿被遗弃在一家孤儿院里。这些年,她一直在各地寻找。 时隔多年,宁贝思已10岁,陈女士几乎认不出女儿的样子。第二日,陈女士通过印象中的胎记,确认宁贝思就是她的女儿。DNA比对确定母女关系后,她向法院提出变更女儿监护权的申请。 “少说要半年才能走完流程。”章徐良说,其间,陈女士三天两头奔走于浙江老家与蕉城之间,给宁贝思带来衣服,照顾她的起居,后来,陈女士干脆在蕉城租了房子,每天陪伴着女儿。 为了让母女俩早日团聚,蕉城区福利院根据《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在陈女士还未取得监护权的情况下,由其母亲,也就是宁贝思的外祖母申请,只要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民政部门离院意见等。 近日,经公安机关及蕉城区民政局确认出具送还通知书后,福利院为宁贝思办理了建院以来首例弃婴离院手续。站在福利院的大门口,陈女士将宁贝思抱在怀里,拍下一张纪念照,结束了宁贝思在宁德的“寄养”生活。 “找到妈妈后,孩子的精神面貌发生很大变化。”章徐良说,对所有孩子而言,家才是最好的港湾。 |
相关阅读:
- [ 04-26]寄养爱犬要不回上门讨要引纠纷 民警介入成功调解
- [ 02-02]女生欲将宠物兔带上火车 榕安检员拦下答应帮寄养
- [ 02-16]寄养家中孔雀“越狱出逃” 小区屋顶上来回踱步
- [ 01-27]外籍华人、华侨在中国寄养未成年外籍子女有规定
- [ 07-03]儿童福利院“爱心妈妈”5年接8个孩子寄养在家
- [ 06-06]1岁男童被寄养福利院8天 母亲赶到泉州流泪接儿
- [ 03-07]狠心父卖两月大亲生女 寄养三年民警帮寻生母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