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闭幕
2019-07-27 07:54:2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
于伟国主持 通过三项法规 批准两项设区市法规和2018年省级决算 东南网7月2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26日下午闭幕。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广敏、雷春美、黄琪玉、邓力平、潘征、吴洪芹、檀云坤,秘书长刘道崎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省长田湘利,省监委、省法院负责人,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会议决定批准《三明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莆田市湄洲岛保护管理条例》。 会议决定批准耕地占用税我省适用税额方案,批准2018年省级决算。 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省十三届人大代表林绍坤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和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省十三届人大代表林绍坤涉嫌犯罪,省人大常委会决定许可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照代表法有关规定,暂时停止林绍坤执行代表职务。 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任免名单(详见二版)。因工作需要,免去杨贤金的省政府副省长职务;因任职年龄原因,免去杨稚平的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副主任职务;因工作岗位变动,免去邓世章的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方齐苗、冯路平等的省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和派驻机关纪检组、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当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檀云坤主持。副省长张志南等列席。会议先后听取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杨国豪作关于人事安排的说明,潘征作关于提请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免职议案的说明,张志南作关于提请政府组成人员免职议案的说明,省法院副院长罗志沙作关于提请审判人员职务任免议案的说明,霍敏作关于提请检察人员免职议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陈元邦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个别省十三届人大代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潘征作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张志南作关于2018年医疗卫生资金和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霍敏作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当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分组审议了有关法规草案修改稿,有关决定草案、决议草案,有关报告和人事事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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