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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对口,顶岗实习,还有工资 高校实习走向规范法制轨道

2019-09-03 07:51:13 张立庆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林晨  

东南网9月3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 实习生 李薇 王思唯)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做出规定,涉及实习协议签订、工作时长要求、报酬权益等方面。

自选实习单位,专业对口

《意见》指出,高校要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内容,确定实习的组织形式。各类实习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集中开展。根据专业特点,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允许学生自行选择单位分散实习。对分散实习的学生,要严格对实习基地条件、实习内容的审核,加强实习过程指导和管理,确保实习质量。

记者了解到,各院校大都采取集中派遣学生到学校专业实习基地和个人自选到其他相关实习单位相结合的方式。闽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学院历来鼓励毕业生自选实习单位,这样更有利于就业。

在记者的采访中,不少大学生表示,希望能根据自己未来的职业方向和个人兴趣自行选择实习单位。

龙岩学院小学教育专业的林舸涵介绍,学校提供集中实习、分散实习和顶岗实习三种实习形式,大部分人会选择顶岗实习。顶岗实习指的是实习生在岗位上或工作中,独立完成或在指导下为实习机构工作做出实际的有价值的贡献,可以得到更加充分的锻炼。

四川外国语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大二的学生雷晨阳,为了锻炼自己,在一家传媒公司实习。了解新出台的《意见》后,她对未来的毕业实习多了一份放心,“新规出台意味着我们能根据切身需求找寻实习工作,能更早地向职场身份转变,也能对未来职业有更深刻的理解,明确目标与奋斗方向”。

薪酬不低于试用期工资的80%

《意见》明确,跟岗、顶岗实习是培养应用型人才必不可少的实践环节,各高校要科学组织,依法实施;严格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实习协议的签订;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除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及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外,工作时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4小时,不得安排加班和夜班。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外语系张昌宋主任表示,针对上述新政要求,学校也会派老师对实习生加强管理,且要求分管老师在学生实习期间加强联系。他认为,新政便于加强对学生的指导,使实习质量、安全性等都进一步得到监控,更到位、更规范。

《意见》中关于保障顶岗实习学生试用期工资的规定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

有媒体近日发起“保障顶岗实习生获合理报酬”的话题和调查, 4445个参与者中有1657人表示实习工资能保障基本生活; 2071人表示没工资,纯粹为积累经验;717人表示得看老板态度。

记者调查发现,华侨大学、闽南师范大学、龙岩学院等省内本科院校的学生顶岗实习薪酬约为1000~2000元不等,基本达到标准,但也有部分实习生表示没有薪酬或者薪酬较少,以师范生居多。

今年刚走上工作岗位的闽南师范大学2015级学生马思远向记者讲道:“我们学校在厦漳泉都设有实习点,但顶岗实习工资普遍不高。大家更倾向于去厦门的幼儿园,能学到新型的教学方式,了解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但是日常消费也更高。”她希望实习单位能够提高顶岗实习薪酬。

也有部分大学生保持中立态度,他们认为在实习过程中更应注重总结不足、吸取经验,打破以往学习中的定式认知。

专家:新政要落地,校企需协力

不少即将进行专业实习的大学生向记者透露了他们的担忧:《意见》提出对本科生顶岗实习薪酬的要求,企业等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肯定得增加,那顶岗实习的门槛会不会更高?对实习生要求会不会更高?

闽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孙捷敏认为,顶岗情况的认定、解释权归实习单位所有,学生的担心不无道理,需要多方寻求解决办法。

《意见》规定实习报酬,为维护实习学生的相关权益提供了政策依据。闽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陈再生认为,要落实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如果实习单位是政府部门或者事业单位,如财政拨款的中小学,需要地方相关财经制度允许发放才能解决;如果实习单位是民营企业,恐将给实习单位带来经济压力,导致企业接收实习学生的积极性受到影响,除非地方政府出台类似税收减免或财政补贴等相关政策。作为实习学生的输送单位,高校在保障学生权益方面实际处于被动地位,难以要求对方实打实地执行文件。

福州大学人文社科学院社会学系教授甘满堂表示,政策实施过程中较大的困难应该在于企业,顶岗实习薪酬涉及企业试用期工资标准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从劳动法角度来看,大学生实习工资得达到当地最低水平。以福州为例,最低工资是1650元,基本上可以达到试用期工资的80%。学校也会尽量在学生上岗前与实习单位签订顶岗实习协议,以确保学生薪酬等相关权益得到保障,落实教育部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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