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民生 > 正文

福建进一步规范协会商会涉企收费 收费标准只降不升

2019-09-15 08:02:48 潘园园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9月1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改善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福建省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的范围和内容,要求行业协会商会适当降低偏高会费和其他收费标准,确保年内各项收费项目只减不增、收费标准只降不升。

通知明确,行业协会商会要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不得依托政府部门、利用垄断优势和行业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阻碍退会。行业协会商会及分支(代表)机构不得重复收取会费,会费标准不得超过4档,且同一会费档次不得再细分不同标准。

通知要求,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不得在价外或合同外加收任何费用,主动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偏高、盈利较多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不得强行服务或强制收费。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经批准开展的,必须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不得擅自变更批准奖项的名称、评选范围、奖项设置、活动周期等内容,不得向参与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对象收取费用,也不得在评选前后直接或变相收取各种相关费用。

社会组织监管部门将在年内组织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重点抽查活动,从严从重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行为,并将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