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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9-12-28 08:23:44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林瑶   

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省直各单位: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十分重要。各地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省人民度过平安、祥和、欢乐的节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关心困难群众生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的要求,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政策,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各项民生保障工作,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心和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市、县党委政府要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一线、贫困地区和困难家庭,了解当地对困难群众帮扶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关心困难群众的安危冷暖,积极开展走访慰问、专项救助、送温暖等活动,努力做到对各类困难群众关心关怀全覆盖,并建立长效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定期探访,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足额发放救助金。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加大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困难老年人、精神病人、危重病人、残疾人的帮扶救助和安全保护力度,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的关心关爱工作,让各类特殊困难群体有饭吃、有暖衣、有避难场所。做好受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保障和救助工作,确保他们安全温暖过冬。推进“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加强欠薪风险隐患排查,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维护劳动者权益。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去产能安置职工、困难企业职工等就业帮扶和服务。

二、全力保障节日市场供应。加强煤电油气运供需监测和协调保障,确保民生用气用煤用电需要。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完善市场应急保供机制,确保粮油肉菜禽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特别是加强生猪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做好猪肉应急储备,保障节日期间猪肉市场供应。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扩大消费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培育夜间消费、假日消费、定制消费、绿色消费、品牌消费等新增长点,增加品质商品、特色餐饮、休闲娱乐、文化旅游、体育健康等供给,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需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药品全流程、全链条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畅通12315、12365、12331、12358等群众诉求渠道,加大对餐饮住宿、购物娱乐、景区门票、停车收费等民生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力度,加强对旅游市场、商品批发市场等重点部位周边商品交易场所和网络经营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群众消费安全。

三、努力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引导人民群众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开展文化惠民“五进入”活动,组织优质文艺精品、文化展览等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推动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丰富节日文化供给。广泛开展乡村春晚、庙会灯会、花会歌会、舞龙舞狮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和体现地方特色、节日风俗的乡土文化活动,积极推广优秀民间文化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一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旅游产品,打造精品路线,完善旅游投诉“一口受理”工作机制,规范旅游市场,提升旅游品质和旅游体验,打响“全福游,有全福”品牌。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净化节日文化市场。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引导人民群众崇俭戒奢、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消费、文明旅游、文明出行。

四、着力保证群众安全出行。完善春运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运力保障、运输衔接和应急保畅,做好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接续接驳,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强化交通安全监管,针对“两客一危”车辆、农村客运、重点桥梁、客运枢纽场站、城市轨道交通、港口客运站和水运码头等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同监管执法,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加强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发挥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全国联网优势,提高车辆通行效率。严管路面交通秩序,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强化交通疏导和信息疏导,严防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大范围、长距离道路交通拥堵。督促机场、客运码头、车站等严格服务标准,强化便民惠民举措,全面实施铁路候补购票服务,大范围推广电子客票应用,在地市级以上车站全面实现旅客刷身份证进站,严厉打击倒票、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为旅客出行营造温馨舒适便利的环境。针对恶劣天气、设备故障、客流激增、延误晚点等突发事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疏散滞留旅客。依法惩戒“机闹”、“车闹”、“霸座”等行为,维护良好出行秩序。

五、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压紧压实责任,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紧盯危化品、煤矿、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海洋渔业、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薄弱环节,“地毯式”摸排存在的风险点,及时消除隐患。严格大型活动审批,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对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和棚户区、“三合一”、群租房等高危场所进行火灾防控重点整治。做好旅游安全管理,大力做好景区公园内索道、观光车、摩天轮等游乐设施、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和安全维护,加强对餐饮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强化传染病疫情监测等防控工作,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及重污染天气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六、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公共安全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攻坚行动,妥善解决因退役军人安置、非法集资、讨薪讨债、房地产、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将矛盾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社会治安管控,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员开展针对性专项打击行动,严厉打击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和电信网络诈骗、黑客攻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加大公安武警武装联勤巡防力度,严密党政机关、水电油气站、学校医院等重点部位和地铁高铁、车站广场、重点商圈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增强震慑力、控制力。强化寄递物流、小旅馆、二手车市场、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管制刀具等重点行业场所物品的安全管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强化互联网监管,及时处置反动、恐怖、暴力特别是煽动串联、组织策划群体性事件等有害信息。

七、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认真贯彻落实我省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充分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正常福利待遇。加大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工作在困难艰苦地区和战斗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的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干部、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关心关爱力度,做好对“共和国勋章”、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和因公去世干部家属走访慰问、照顾救助和长期帮扶工作,让他们深切感受到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加强党内激励关爱帮扶,组织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等活动,做好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深入走访慰问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红军老战士、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军属等。

八、从严抓好正风肃纪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把是否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认真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坚持从讲政治高度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整治享乐、奢靡问题。坚决纠正在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深化治理文山会海、督查考核过多过滥等问题,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紧盯关键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强化通报曝光,精准执法问责,坚决遏制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违规公款吃喝、发放津补贴、收受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不良风气反弹回潮。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决不姑息;对工作失责失察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严禁借节日之机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作风这根弦,自警自醒、以上率下,带头改作风、树新风,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九、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加强值班力量配置,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外出报备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各市、县(区)党政主要领导至少要有一名在本地值守;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党政主要领导和省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出省,必须按规定事先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应急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保证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加强应急演练,提前做好装备、物资、通信等应急保障工作。直接服务群众的单位,要根据工作特点,安排好节日值班,确保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近日,省委书记于伟国专门就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作出批示,强调要按照中办、国办《通知》九个方面的具体要求,组织协调各级各相关部门,切实抓好落实。要防止“粗线条”、“大概齐”,重视“点”而忽视“面”等问题;应总结多年好的做法,形成机制。整个工作要坚持实、深、细,真正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工作实效。省长唐登杰也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于伟国书记、唐登杰省长批示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节日期间有关工作,并统筹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确保落到实处。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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