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七五”普法成果暨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2020-12-29 16:58:2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
东南网12月29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今日上午,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福建省“七五”普法成果暨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邀请到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邬勇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严峻,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丽华,通报福建省“七五”普法成果和民法典学习宣传和实施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前不久,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想请问一下福建省司法厅的领导,“十四五”期间,司法行政部门如何谋划开展好全民普法工作,为高质量发展超越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邬勇雷: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召开了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民普法的头等大事。省司法厅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普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福建省“八五”普法规划,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为新时代做好全民普法工作注入强劲动力。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八五”普法也即将启动实施。在新时期,我们将主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基固本,筑牢普法工作“四梁八柱”。我们将着力做好福建省“八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和启动实施,把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作为战略重点,建立公民法治素养测评指标体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着力推进普法供给侧结构改革,不断提升普法的质和效。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着力传承和推动闽西等地区红色法治文化,打造福建特色红色法治文化带,高标准建设“福建省宪法宣传教育展馆”,各类法治文化阵地普遍设立《民法典》普法区域。创新开展涉台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为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突出重点,进一步扩大普法范围。我们将把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作为工作着力点。首先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旁听庭审等制度,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上,完善“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不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深化法治乡村建设,运用互联网新技术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力争在“八五”普法收官之年,实现农村“法律明白人”全覆盖。 三是问需于民,促进普法方式推陈出新。在新发展阶段,我们将坚持守正创新,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开展精准普法,切实抓好宪法、《民法典》、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让法治观念深入民心。探索破解精准普法和法治信仰难题,建设全面覆盖“社区”的新型一站式综合普法“超市”。探索运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推进普法信息“智慧分发”。全面建设和推广“互联网+”现代科技应用的“谁执法谁普法”智慧管理平台,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夯实法治根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谢谢! 记者:大家好,我是福建省广播传媒中心FM全媒体的记者,《民法典》中多处涉及民政职责的规定发生了变化,针对法规上的调整,民政部门做了哪些准备工作?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丽华: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作为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迄今为止除宪法外,集中规范民政业务最重要的一部法律,有大量规定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其中总则编、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用17个条文,25次点出“民政部门”或者“婚姻登记机关”的表述,直接明确民政部门职责,主要包括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以及继承遗产处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婚姻家庭、收养、基层社区治理、慈善捐赠管理等方面内容,为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践行好“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工作理念提供了法律遵循。 为抓好《民法典》的贯彻执行,省民政厅认真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和民政部、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重点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力抓好学习宣传培训。省级和各地民政部门共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辅导讲座近百场,印发各类宣传手册10余万件,利用媒体、报刊、网络等进行深度解读,对全省婚姻登记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和收养登记机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等工作人员组织全员业务培训。二是加快推进配套法规修订。目前,民政部正积极推进《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我省也正紧锣密鼓地抓紧对地方立法、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法制协调统一。 三是部署做好依法履职准备。特别是围绕“婚姻家庭”“收养”等群众关心关切的内容,积极做好工作指导、部门沟通、数据更新、业务调整等各项准备工作。如,针对“婚姻登记”方面的变化,转发民政部关于落实《民法典》有关婚姻登记的通知;与公安、司法、法院、征信等部门协调做好信息比对共享;部署我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升级;2021年1月1日后,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请求撤销业务,离婚登记将增加“冷静期”程序。为方便群众办事,我们将及时在各级民政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公布有关工作调整的内容,敬请关注。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好《民法典》,敬请媒体朋友们助力宣传,确保群众及时知晓、依法办理,做法律的“明白人”,共同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谢谢大家! 记者:福建省“七五”普法规划指出,要全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发展。能否请您介绍一下“七五”普法期间,福建省法院在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面都有哪些好的做法和成效?谢谢!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严峻:感谢记者朋友对福建法院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关心。近年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制定下发《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的实施意见(2016-2020年)》,形成领导牵头、职能部门主管、各单位密切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省法院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工作,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全面开展、落细落实。 一是聚焦重点对象抓普法。聚焦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通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组织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聚焦青少年成长这一“关键时期”,大力弘扬时代先锋南平中院的法官詹红荔“三三九不”工作法,创建校园法制教育长效机制,建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挂钩联系点,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和对口帮教,筑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法治堤坝。聚焦特殊人群这一“重点群体”,结合下乡办案、巡回审判、上门调解等,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以及生活困难人员等群体的法治宣传。 二是紧扣重大工作抓普法。结合“宪法宣传周”“12.4宪法日”,组织全省广大干警深入企业、校园、军营等宣讲宪法法律知识。运用“闽法问道”等平台开展集中培训,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培训和系统解读。面对今年的疫情,大力宣传涉疫情法律法规,省法院先后发布了9批200多项工作指引,指导全省法院开展做好依法审理涉疫情案件的工作。首次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召开新闻发布会,两起涉疫情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开展民营经济服务保障行动,编制《民营经济法律风险防控图解指南》等普法手册,举办司法护航民企体验日等活动,切实帮助民营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三是搭建重要平台抓普法。充分发挥普法宣传平台的辐射带动作用,着力推进“司法文明研修中心”建设,打造一批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和示范法庭。举办9期“法官讲坛”和31期青年法官论坛,开展黄志丽精神研讨会、法院公众开放日等,充分发挥司法品牌、法院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宣传作用。积极适应全媒体传播格局,推进福建法院“司法融媒体中心”建设,开设普法专栏20余个,开展网络直播300余场,吸引超2亿人次网友在线观看。多部普法微视频、网络直播在全国获奖。谢谢! 记者:请问邬厅长,《民法典》是今年5月份就颁布的。请问,从《民法典》颁布以来,福建省在推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方面都开展了哪些工作?谢谢。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邬勇雷:自《民法典》颁布以来,省司法厅把《民法典》的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推进这项工作。一是全省上下“一盘棋”,唱好普及《民法典》“重头戏”。全面部署《民法典》宣传教育,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全体会议,对学习宣传《民法典》等重点工作作出安排。省委宣传部、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实施意见》。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工作方案》,对全省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作出进一步部署,明确具体任务。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将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纳入“七五”普法总结评估和《2020年度重点省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重要内容,予以重点督促指导,推动各级各部门认真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做好学《民法典》“领头雁”。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了《民法典》,省政府举行《民法典》专题法治学习讲座。各级各部门普遍把《民法典》学习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报告会、支部学习等形式组织学习。我们以宪法、《民法典》为重点,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全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推动了领导干部自觉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 三是“法律七进”放实招,推动《民法典》学习“活起来”。我们组建了省级《民法典》普法宣讲团,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宣讲。面向青少年,拍摄制作了《民法典》普法动漫视频,在“开学第一课”、法治主题班会、道德与法治课中融入《民法典》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了“司法为民,普法先行——《民法典》带给生活的十大变化”普法直播活动;省司法厅、省总工会联合举办“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宪法、《民法典》及劳动法律法规网络竞答”,有210多万人次参与。进行了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在全省主流媒体开辟了《聚焦民法典 关乎你我人格权》《身边的民法典》等宣传专栏103个,运用“报、台、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在全省掀起了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谢谢! 记者:请问“七五”普法期间,民政部门主要做了哪些工作?有哪些工作成效?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丽华:感谢记者朋友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七五”普法期间,全省民政系统以建设法治民政、提升法治思维为目标,扎实做好民政领域普法工作,持续推进法治民政建设。通过近年来的努力,我省民政法治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民政领域地方法规和规章增加至19部;民政系统干部队伍依法行政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省民政干部执法证持有量翻了两番;群众对民政法规政策的知晓率进一步提升,每年关注民政政策、直接参与法治宣传的人数达280万人次。 我们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做法:一是坚持“三个纳入”,有力落实普法责任。将普法工作纳入党组议事范畴,成立法治民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民政“七五”普法规划、“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清单,推动普法工作制度化;将学法知法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重点,通过中心组集中研学、“民政讲坛”等形式,实现法治教育常态化;将执法能力纳入干部履职尽责考评内容,组织全省民政系统在职干部执法能力培训、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促进依法行政规范化。 二是健全“四个体系”,全面推进普法实践。健全制度体系,扩大法规覆盖范围。聚焦特殊群体,出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办法》,强化特殊困难群体帮扶工作;聚焦脱贫攻坚,提请修订《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确保高质量完成老区苏区脱贫攻坚任务;聚焦群众关切,推进《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慈善事业促进办法》修订,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民生事业。健全实施体系,增强民政执法力度。抓好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殡葬管理等民生重点领域执法落实,先后发布省级标准9项,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395个,查处违建坟墓11.4万个。健全监督体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会同省人大开展《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和《慈善法》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围绕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经营性公墓、假肢矫形器装配企业、养老机构、福利彩票代销者7个领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定民政政务服务“好差评”十二条措施,取得明显成效。健全保障体系,提高便民服务能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全省民政审批事项实现“五级十五同”,民政服务事项100%入驻或对接省网上办事大厅,开通12349社会救助热线,拓展便民服务渠道。 三是围绕“三个重点”,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围绕国际社工日、清明节、重阳节和村居换届选举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针对性法治服务和宣传活动;围绕基层群众、民政一线等重点服务对象,以贯彻《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救助法》等为主题,开展法律服务进养老院、进福利院、进救助站、进社会组织、进社工机构、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等“八进”活动;围绕群众关切的重点热点内容,利用民省政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各类媒体资源,开展民政百个典型案例编辑发布、以案释法等系列活动,推进法治宣传深度普及、深入人心。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八五”普法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民政领域的普法工作,持续推进法治民政建设。谢谢! 记者:各级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担负着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职责。请问,福建省法院在学习宣传《民法典》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还有什么考虑?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严峻:感谢记者朋友对福建法院学习宣传《民法典》情况的关心。今年5月28日,《民法典》公布后,福建高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就切实实施《民法典》进行专题学习、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工作要求。 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理念提升。组织全省法院干警深入学习《民法典》,深刻把握制定《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立法精神、宏大体系与丰富内涵,切实增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用司法公信维护法典权威的自觉性与坚定性。 二是强化系统培训。为确保法典适用衔接有序顺畅,把加强法官专业培训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先后组织集中培训12期,拓展应用“闽法问道”平台组织网络培训66期,开设《民法典》“名师讲坛”系列辅导讲座24期,共培训全省干警11万余人次。与此同时,我们还收集了自1949年以来省高级法院发布的没有废止并且与《民法典》相关的办案指导文件、参考案例近百件,目前这些案例正在逐渐提出保留、修改、废止的意见,待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研究讨论后发布。 三是强化权益保障。全省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大力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注重平等保护,加强便民利民,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强化福建作为跨域立案首创之地的责任担当,打造跨域诉讼服务3.0版建设,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减量工程,进一步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努力让《民法典》的实施更有力量、更有温度。 四是强化普法宣传。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邀请国家工作人员、高校师生、社区群众等旁听庭审2.5万余人(次);组织《民法典》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宣讲《民法典》1300余次,编写印发普法宣传资料13万余份,张贴海报、标语等2300余份;利用新媒体平台开设“法官说法典”“闽法微课”“《民法典》·名家谈”等普法专栏,策划制作推出50余期融媒体产品,发布相关典型案例410余件、普法信息2400余条。社会各界反响良好。 下一步,学习宣传《民法典》,主要抓好三个方面。一是注重领导带头。持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二是坚持公正司法。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判,用法治的力量引导人民群众向上向善。三是着力服务群众。继续搞好普法宣传,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谢谢!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