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民生 > 正文

保障重点物资运输,“福建行”来了!

2022-04-17 09:24:07 作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4月16日讯(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记者 张颖 通讯员 薛荣泰)为服务福建省向省外地区运输重点物资的单位或企业,颁发统一格式、全国互认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4月16日起,福建开通“福建行 ”福建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网上办理平台。

平台二维码

“福建行”平台整合了卫健、公安、工信、商务、交通等部门数据,线上办理、线上审核、线上通过、线上生成,实现了全程网办。申请单位或企业登陆“福建行”平台后,按要求提交个人信息等基本材料,经属地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自动生成统一格式、全国互认的《通行证》,由司乘人员自行打印使用。

一、申请对象

福建省向省外地区运输重点物资的单位或企业。

二、申请条件

(一)运输医疗与防控物资;

(二)运输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

(三)运输农业、能源、城市供水、原材料、重点工业品等重要生产物资。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企业登陆“福建行”福建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网上办理平台进行申请。

(二)提交材料。按要求填报《通行证》申请材料,并提交“申报真实性承诺书”。

(三)审核通过。填报完成后,由属地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其指定部门进行审核把关,系统自动生成加盖福建省交通检疫组电子章(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代章)的《通行证》,由司乘人员自行打印使用。

四、申请材料

(一)司乘人员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卡、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居住地。

(二)单位或企业证照、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车牌号码、运输线路、申请期限。

五、注意事项

(一)《通行证》实行“一车一证一线路”,货运司乘人员、车辆、运输线路应与《通行证》信息保持一致。

(二)申领单位因瞒报信息或管理不当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