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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电子处方流转量占比居全国第一 打通国谈药品落地“最后一公里”

2023-03-31 17:02:30 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东南网3月31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31日,福建省委宣传部召开“稳经济 促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增进民生福祉专场二)。会上介绍,我省医保部门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聚焦群众就医购药需求,通过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推进国家谈判药品落地、完善医保支付政策等系列“组合拳”,有效降低群众用药负担,增进医保民生福祉。

提高群众用药质量水平 确保集采降价又提质

国家组织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后,百姓对“能够以更低的价格用上质量更高的药品”有了新的期盼。为了让百姓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福建省医保部门做了哪些努力?

发布会上介绍,常态化推进药品耗材集采,挤压虚高价格水分。截至目前,累计落地国家、省际、省级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药品13批次、医用耗材9批次,共涉及396个药品和19类医用耗材,累计节约医药费用达79亿元。

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成效:

价格回归合理。通过集中带量采购,有效推动中选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大幅下降,集采中选产品平均降幅50%左右。比如肝癌一线靶向药仑伐替尼胶囊,每粒价格从平均108元降至10.68元,一个治疗周期可节约费用8750元;心脏介入的房颤消融手术,落地后单台手术耗材成本将由集采前的平均7.6万元降至集采后4.2万元。

覆盖面持续扩大。福建省在落实国家集采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省级集采提速扩面,集采药品涵盖化学药、生物药、中成药三大领域,集采耗材从高值医用耗材逐步拓展到普通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特别是2022年福建省牵头组织了覆盖27省心脏介入电生理、15省腔镜吻合器两类耗材省际联盟采购,有效破解集采难题,中选产品平均降幅分别达49.35%、55.91%,按照联盟省份首年采购需求量计算,预计每年将节约医疗费用近70亿元。

产品质量稳步提升。目前,国家集采均是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福建省集采也建立了严格的质量准入体系。据统计,通过集采,群众使用过评药品的占比由集采前的50%上升到90%以上,显著提高群众用药质量水平,确保集采降价又提质。

实施“双通道”管理机制 确保国家谈判药品“买得到、能报销”

建立完善“双通道”管理机制是破解部分国谈药品“进院难”,提高谈判药品可及性的有效路径。福建省医保部门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国谈药品落地实施。

及时更新扩大医保目录。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连续5年开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累计341个药品通过谈判降价纳入医保目录。

扩大“双通道”药品范围。福建省积极推动国家谈判药品落地使用,实施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参保群众可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购买国家谈判药品,享受相同的医保报销待遇,并实现“一站式”结算,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品种由2021年的32个扩大至今年346个。

畅通医保电子处方流转渠道。于2021年在全国率先上线医保电子处方流转中心,推动电子处方在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顺畅流转,实现定点零售药店的处方接收、刷脸核验、药师审方、医保结算、药品出库等一体化服务。

截至目前,覆盖全省11个统筹区的162家定点医药机构(定点医疗机构69家、定点零售药店93家)接入电子处方流转中心,开具电子处方10.6万张,药品销售额2.83亿元,医保结算额超1.89亿元,电子处方流转量占比居全国第一,切实打通国谈药品落地“最后一公里”。

完善医保支付政策 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在降低药品耗材价格、提升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可及性的基础上,福建省还配套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提升群众用药待遇保障水平。

实行部分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将使用周期长、年度费用高、未纳入门诊特殊病种的治疗性谈判药品纳入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职工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达80%、60%,目前共有四批次64个药品纳入单列门诊统筹支付,广大参保患者无需住院即可享受较高的医保待遇。

降低药品耗材个人先行自付比例。药品方面,重点降低谈判药、靶向药等高价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其中2022年降低了5个百分点。耗材方面,对于纳入集采的产品全面取消医保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提高耗材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将心脏介入等12项高值医用耗材的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从原来的2万元左右提高至3~10万元,如心脏除颤器提高至6~8万元,主动脉介入心脏瓣膜提高至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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