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原创新闻 > 正文

福建五项举措落实台胞台企医保同等待遇

2024-06-04 21:44:22 冯川叶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东南网6月4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近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促进两岸融合发展做好台胞医疗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依法依规将在闽台胞纳入大陆社会保障体系,满足在闽台胞医疗保障需求和参保台胞享受同等医疗保障待遇,在医保服务管理上为在闽台胞提供更加便捷、开放的措施。

新规就在闽台胞参保政策、台湾居民居住证医保应用、代办台胞返台核退医疗费用、在闽台资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和在闽台胞医保服务等方面提出五项举措。

落实在闽台胞一视同仁参加基本医保

对在闽从业台胞、非从业台胞和在闽就读的台湾学生参加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与大陆居民一视同仁的参保政策。

实现台湾居民居住证医保应用同等便利

在闽台胞可持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支持参保台胞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国家医保APP、闽政通、微信、支付宝等渠道线上申请激活医保码,也可凭台湾居民居住证在闽政通、支付宝等渠道线上申请激活医保码,同时全省所有县(区)级及以上医保经办窗口支持凭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线下代为激活医保码。

代办台胞返台核退报销“台湾健保”医疗费用

推广设立台胞服务中心,为台胞返台核退报销“台湾健保”医疗费用提供“一站式”代办服务。健全完善台胞医保/健保线上服务平台,实现大陆基本医保业务和代办“台湾健保”医疗费用核退报销线上线下通办。

支持在闽台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

对在闽台资医疗机构实行与福建省医疗机构统一的医保定点管理,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的台资医疗机构在医保服务、费用结算、支付标准等方面执行与所在统筹区同级别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政策。

鼓励台资医疗机构通过省级采购平台采购药品耗材,积极参与集中带量采购,优先使用中选产品。

具备全省联网服务条件的定点台资医疗机构,同时开通全省联网定点结算功能;符合跨省异地就医定点要求的,及时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子系统。

优化在闽台胞医保管理服务

设立台企台胞医保服务专窗,为在闽台胞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保服务。参保台胞在全省范围内所有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购药可不作备案,实行直接刷卡结算。为参保台胞提供与大陆参保人员同等便捷的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福建加快建设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率先落实台胞台企医保同等待遇,畅通在闽台胞参加基本医保渠道,为台胞在闽就医生活营造便利环境。目前,已有1.6万台胞在闽参保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