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民生 > 正文

福建发布重要通知!新生儿医保这样办理

2024-07-09 20:44:22 作者: 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日前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布关于做好新生儿

凭出生医学证明参保缴费等

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要全面落实新生儿出生一年内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参保缴费政策,持续推进“出生一件事”集成化办理,原则上随其监护人的居住证所在地、基本医保参保地、户籍地办理参保缴费。

通知明确,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参保缴费的新生儿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出生后90天内按规定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参保年度的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出生90天后按规定参保缴费的,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参保年度的医疗保险待遇。

点击查看完整通知

宝爸宝妈注意啦!

线上就可以为新生儿办理医保

如何操作?

一起来了解下——

参保登记

已经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或户籍登记的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以福州市为例——

1、登录闽政通APP,点击首页【医保服务】,在业务经办栏目中,点击【城乡居民参保】;

2、上传福州市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即可进行参保登记,点击【保存】提交申请。

*使用出生医学证明参保的,待户籍登记完成后,证件类型和号码需更改为身份证相关信息。

缴费流程

1、点击“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底部【微办税】,选择【医保社保业务】;

2、点击【个人社(医)保缴费办理】,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参保完成

新生儿就拥有医疗保障守护啦~

对于还未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的

宝爸宝妈可以通过闽政通

或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的“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专区

进行线上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