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十条措施支持粮油生产
2025-02-09 08:46:5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2月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张辉) 为调动抓粮种粮积极性,巩固粮油生产稳定发展良好态势,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日前出台2025年粮油生产十条措施(下称“粮十条”)。 今年,我省粮油生产工作的总要求是“稳面积、提单产、强政策、增产能”,全年应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255万亩、产量511万吨,大豆面积52.8万亩,油料面积126万亩。聚焦全年目标任务,“粮十条”强调应坚持稳面积与提单产双向发力。 在挖掘扩种潜力方面,采取推进撂荒耕地复耕种粮、补充耕地复垦种粮、轮作间作套种粮食等措施,重点支持发展稻-豆-薯、稻-稻-蚕豆、再生稻等一年多熟种粮模式的规模种植主体,着力提高复种指数。其中,再生稻是我省近年来大力推广的水稻生产方式,去年全省推广面积已超18万亩。今年,“粮十条”再次重点支持扩大再生稻生产,提出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中安排资金,对再生稻种植户给予每亩20元催芽肥补贴,鼓励县级统筹资金,适当提高补助金额。 在推动单产提升方面,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融合,推动全省粮油作物大面积均衡增产,提高单产对粮食产量的贡献率。新的一年,我省将继续组织实施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粮食绿色高产高效等项目,建设一批百亩田、千亩方、万亩片高产高效示范样板。 为调动地方抓粮与农民种粮“两个积极性”,“粮十条”配套“真金白银”。 “粮十条”提出,持续强化扶粮政策,在及时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中央惠农政策基础上,实施省级粮油规模种植奖补政策。该政策将对规模种植早稻并连作晚稻3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按早稻实际播种面积给予每亩最高200元奖补;对标准钢架温室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6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最高100元奖补。为发挥“指挥棒”的作用,省级财政将对粮食生产任务完成好、贡献大的3个县(市、区)省各奖励1000万元。 此外,“粮十条”还聚焦强化设施装备支撑、提高粮油种植效益、大力发展专业服务、强化防灾救灾减损、加大金融服务支持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值得一提的是,去年我省全面实施水稻和玉米完全成本政策性保险。“粮十条”提出,今年鼓励各地探索开展水稻、玉米种植收入保险以及大豆、甘薯、薏米等特色粮油作物种植保险,提高粮油生产风险保障水平。 据悉,2024年,全省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266.6万亩、总产量514.4万吨,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实现面积、总产、单产“五连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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