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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四地住房公积金政策有新变化!

2026-01-06 16:42:56 作者: 来源: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龙岩公积金、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潭时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近日

福州、南平、龙岩、平潭

住房公积金政策有新变化

一起来看——

福州

日前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

关于公布2026年第一季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的通告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2025年10月、11月个人住房贷款使用率分别为75.39%,74.76%。根据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部分业务的通知》(榕公积金管委〔2017〕4号)中“上季度中有2个月个贷使用率<80%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α为1.2”的规定,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流动性调节系数α为1.2,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双缴存人100万元、单缴存人60万元,执行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下季度流动性调节系数通告发布之日。

龙岩

据“龙岩公积金”消息

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纯商贷“逐月冲”业务

合作银行阵容再升级

海峡银行、交通银行加入合作行列

(上下滑动查看纯商贷“逐月冲”业务办理要求)

一、谁能办理?

  • 龙岩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

  • 省内建行、工行、农行、中行、兴业、中信、农商行、海峡银行、交通银行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厦门除外)

  • 主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配偶

二、办理条件?

  • 在我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 商贷还款满2个月且无逾期

  • 同意授权公积金中心查询商贷信息

三、能提多少?

  • 每月20日,系统按上月实际还款额提取现金转入还款银行卡(不含提前还款)

  • 注意:“逐月冲还贷”不是直接还贷款,而是采用报账制方式取现,先还后取。

  • 账户至少保留10元余额

    举个例子:上月还贷5000元,次月20日公积金账户自动提取5000元转入还款卡。

四、操作指南

  • 带上四大件

    ①身份证

    ②结婚证/户口本/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③房贷合同+贷款账号(之前办过按年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的可免)

    ④还款银行卡

  • 到公积金窗口签约

  • 次月20日起生效,坐等自动划转

五、冲还贷业务办理规则

  • 签约逐月冲还贷前:

①若距离上次办理按年提取还商贷的时间间隔已满 12 个月,可先办理按年提取业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近 12 个月的还款额),再签约逐月冲还贷;

②若未满12个月,可直接签约逐月冲还贷,不得提取间隔月份的还款额。

六、重要提醒

  • 仅限本人办理,不可代办。

  • 当月申请次月生效,生效前卡里备足钱。

  • 办理期间不得叠加其他提取业务。

  • 申请人及配偶名下同时有2笔及以上未结清的纯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1笔贷款办理“商贷逐月冲还贷”。

  • 若商贷累计逾期3次,或工作变动转移公积金账户,业务将自动终止。

南平

日前

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

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助力住房消费开门红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与支持作用,有效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我市2026年一季度住房消费实现良好开局。结合实际情况,现就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优化灵活就业人员部分缴存提取政策

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年龄门槛,开户条件由年满18周岁放宽至年满16周岁。

实行自主缴存机制,取消固定缴存比例限制,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灵活缴存,在本市公布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金额。

开通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自由提取业务,即在本市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可自愿提取本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二、扩大提前部分偿还贷款本金提取范围

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商业贷款(包括纯商业贷款、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部分)及异地公积金贷款本金。

上述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具体事宜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31日

平潭

日前

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印发通知

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放宽提取时间限制

扩大使用适用范围

推出多项便民利民新举措

原政策规定,公积金提取使用须与上次提取时间间隔一定的期限。新政策调整后,除销户类及提前结清贷款类提取情形外,职工可按月正常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新政策明确,购房提取有效期限从“一年内”调整为“三年内”,且取消购房提取须与上次提取间隔12个月的时间限制。允许缴存职工三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不含住房贷款部分)。值得注意的是,同一职工同一套住房仅可办理一次购房提取业务。

在结清购房贷款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提取有效期将从贷款结清之日起的“一年内”调整延长至“三年内”,为职工提供更为充裕的资金周转时间。

缴存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在福建省内自有产权住房因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产生的费用,缴存人及配偶可于更新电梯缴款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电梯更新分摊的自筹建设资金。

此外,在实验区内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并已完成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购房人(含共有产权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此前,相关政策仅支持新建商品房,此次调整将二手房纳入范围,进一步惠及刚需群体。

本次公积金新政的调整,进一步扩大了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适用范围,放宽多项提取业务的办理时间限制,有效提升了公积金使用的灵活性与便捷性。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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