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潭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一起典型的涉恶案件。在这起案件当中,被害人小陈(化名)因急用钱找到小额贷款公司借了1万元,却遭胁迫强制偿还27余万元,这是怎么回事呢?
“我当时急用钱,但是因为征信问题办不了信用卡,无意间发现了这个小额贷款公司,就想借钱解决燃眉之急。”小陈回忆,接待他的林某某只要求小陈提供近期通话记录,查看家里房子的位置和情况。小陈顺利借到了1万元,可是扣去手续费和利息费3000元,实际到手只有7000元,双方约定10天后还款本金1万元。
急用钱的小陈糊里糊涂之下就答应了。10天之后,小陈拿不出1万元钱还本金,林某某告诉他,需要支付1天200元的利息,还要支付“违约金”,10天共5000元。每隔10天,林某某就会在微信上催债,偿还不上利息,就补写欠条。经统计,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小陈共借款约5万余元,偿还部分本金、利息、违约金27万余元。
“我说没钱,他就会动手打我。有时候还会用电击棍吓唬我,我很害怕,就答应写欠条还钱。”小陈回想起来仍心有余悸。“他们拿着我的照片到处张贴,贴在我家楼下墙壁、电线杆上……还在我家门口喷涂油漆。”小陈借钱的事情闹得人尽皆知。
2018年3月5日,小陈接到电话称,如果再不还钱,第二天就到“总公司”“做笔录”。无奈之下,小陈终于想到了报警。
林某某等人被抓获后,对任意制定利息、“违约金”收取高额回报、采取暴力手段讨债的事实供认不讳。在查扣的账本中另有十几个受害者,涉案总金额高达七十几万元。
2018年11月16日,平潭检察院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林某某、蔡某某、魏某甲等3名恶势力犯罪团伙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魏某乙已被批准逮捕。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在此,检察官提醒市民,办理贷款时不要轻易相信无抵押贷款、付高额利息时要第一时间寻求法律帮助。同时要加强自律自控,坚持理性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