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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两院展开专项行动 严厉打击惩处各类侵权案件

www.fjsen.com 2011-04-21 07:43   来源:福州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2010年,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惩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在20日举行的2011年全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上,两院相关负责人针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在发布会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林贻影介绍到,2010年,我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案件92件125人,其中假冒注册商标案13件16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11件18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案4件6人,侵犯商业秘密案1件2人,他罪中含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案件63件83人。同期起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78件243人,其中假冒注册商标案23件34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17件25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19件20人,侵犯著作权案1件1人,侵犯商业秘密案1件2人,他罪中含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案件117件161人。

自开展打击侵权商品专项行动以来,截止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依法批捕侵犯知识产权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00件186人,逐步9人;起诉126件196人,追诉5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此类犯罪案件2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9件。

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夏先鹏表示,省法院于2010年11月17日制定并下发了《全省法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0年10月至今,全省法院共受理专项案件139件195人,涉案金额达16676.4859万元;已开庭审理专项案件115件174人,涉案金额达13424.7897万元;判决生效案件88件130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17人,重刑率达13.08%。

省高院还突出刑罚手段,在依法适用主刑的同时,加大罚金刑的适用与执行力度,并注意通过采取追缴违法所得、收缴犯罪工具、销毁侵权产品等措施,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能力和条件。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去年10月,我省已在厦门市思明区、福州市鼓楼区法院正式启动了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三审合一”审判机制的试点工作。

(福州新闻网 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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