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之路·为民之举关键词(26):农村寄宿生营养改善
www.fjsen.com 2012-10-06 09:02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走转改”主题采访 跨越之路·为民之举关键词 26 农村寄宿生营养改善 东南网-福建日报10月6日报道(记者 项裕兴 李烈)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连续多年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营养改善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中。今年,我省继续实施农村寄宿生营养改善工程,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每生每年从300元提高到500元,其中,农村低保家庭的小学寄宿生年补助从600元提高到1000元,初中寄宿生从900元提高到1250元。 2007年,将乐县在全省率先实施农村中小学寄宿生食宿改善工程。2007年秋季开始,我省对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中小学寄宿生实施生活费补助,每生每年补助300元,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部承担。 2008年6月,省教育厅、财政厅下发通知明确,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全省农村初中和农村小学食堂一律取消承包经营,推广实施免费营养早餐工程。 考虑到一些学校由于条件有限,营养早餐的主要构成部分“豆浆”难以配备,2009年,我省又投入专项资金200余万元,为全省农村寄宿制学校统一配备浆渣分离型磨浆机2300台。随着营养工程在全省范围内的大力推广,我省已有2000多所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实施了免费营养早餐工程,40余万名农村寄宿生彻底告别了“一罐咸菜过一周”的无奈。 免费营养早餐,是“幸福成长”工程的前奏。今年春季学期开始,将乐县在高唐、万安两镇中小学校的寄宿生、留守孩及小学低龄学生中,实施“幸福成长”工程试点。“幸福成长”工程包括四个方面内容:提升“食宿改善”工程,完善食堂管理、定餐配给、食谱公示、食品采购公示、检查监督、财务管理等制度;建立生活老师及生活辅导员管理机制;建立有关设施配套机制,完善“一房五室”即洗衣房、心理健康室、卫生健康室、课外活动室、亲情联系室、阅览室的建设;建立学生校外关爱机制,包括推行“爱心家长”制和义务辅导员跟踪制。 今年7月,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学习推广将乐县“幸福成长”工程做法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幸福成长”工程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亲 历 在学校很开心
将乐县万安学校的同学们在活动室里玩耍。 东南网-福建日报10月6日报道(记者 项裕兴 李烈 通讯员 沙观球 杨日 文/图) 周慧珍来自将乐县万安镇坑头村,现在万安镇万安学校念四年级,父母都在上海工作。说起学校的生活,小女孩一脸快乐:“在学校很开心,我周末都想待在学校呢。” 快乐首先来自于食堂。9月25日下午5点半,万安学校的食堂开始摆上了整齐的餐具,六七位老师一起上阵,给每一副餐具内盛好米饭、菜、汤。准备就绪后,孩子们欢笑着走进来,找到自己的位置,尽情地享用着鸡肉、蔬菜和紫菜蛋花汤。 “今天早晨吃的是鸡蛋、肉包和豆浆,还配有榨菜,中午吃的是肉,还有豆腐。”周慧珍说,这些菜做得很好吃。 “自2007年实行‘食宿改善工程’以来,我们先是对食堂硬件设施进行更新、升级,严格把关食品来源渠道,然后,省里、县里出资对每一个学生的伙食进行补助。”将乐县教育局副局长方余均介绍说,一个孩子每周的食宿标准是40元,省里拨款补助12.5元,县里补助17.5元,学生只要出10元。 为给寄宿生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万安学校配备了生活老师,关注孩子们的生活起居、课外生活以及心理健康;开设了图书馆、课外活动室、医务室以及开心吧、亲情交流室。 “上周一我还跟我爸妈视频聊天了呢,他们在上海过得很好,我在学校也过得很好。”周慧珍幸福地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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