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清源拓新路——福建推动预防腐败工作上新台阶
2012-12-20 08:47:5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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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福建日报12月20日报道(陈晓声 叶水江 林达洁) 2007年,福建被定为全国预防腐败工作试点。 5年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和有关部门大力配合下,开拓进取、积极作为,努力营造高效廉洁的发展环境。 今年进行的民意调查显示,群众对我省反腐倡廉的认同度、满意度、信心度分别为79.92%、70.84%、73.25%,相较2007年分别上升10.7、5.9、8个百分点。 权力清单明职责 交易平台显公正 在厦门市工商局,每个工作人员都有被称为“1128工程”的3本书。这些书,除了常规的法律法规汇编外,还有1128项执法职权的运行体系和行政执法职责分解、界定。 “1128工程”,是我省规范权力运行的一个缩影。 2007年7月以来,我省围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完善中介组织等方面,把握清权、确权、亮权、督权4个环节,开展预防腐败工作。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确认行政职权259683项、规范165121项行政裁量权,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权力清单、职责体系、执法标准及裁量条件。 招标投标、国有资产监管等领域的源头治理,是我省着眼预防腐败正本清源的又一重点。2007年初,省纪委、监察厅深入招标投标试点单位莆田等地调研,年底,按照“管办分离、过程监督、统一营运、市县一体”的思路,在漳州、三明、南平等地依托行政服务中心组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山、宁化、邵武、福清、荔城、南安等县市主动对接。2011年11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实施《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后,省纪委、监察厅全力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务服务中心、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和国库支付中心建设,今年6月28日投入使用。目前,全省市、县(区)全部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省、市部门建立办事大厅128个。 如何保证公共资源配置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是规范权力运行的热点和难点。为此,我省将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建、市政、交通、能源、信息、工业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纳入市场化配置,统一进场集中交易,并建立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电子监察等监管制度,最大限度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的集约效应。 强化监督常预警 惩防并举树新风 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和消防安全检查的审批时限,由国家规定的20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13个工作日分别压缩到自受理次日起7个、5个和3个工作日;漳州市把238个审批项目的办理时限压缩60%,漳州客运南站、碧湖生态园下洲安置房等项目的审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2011年8月,我省出台《关于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的十条意见》,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审批条件,提高审批效率,推行并联审批、网上审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在“十一五”期间精简51%的基础上,继续精简,由724项减少为379项,使我省成为全国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省份之一。 2012年,省级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开通,45个具有执法权限的省级部门的5325项行政执法事项上网运行,条块结合、系统推进、在线监控,初步实现省、市并网联动监管。 同时,我省坚持循序渐进、突出制度预防、惩防并举的原则,以硬措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2011年以来,省纪委、监察厅围绕生态建设、依法行政、作风建设、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等方面开展执法监察9253次,提出建议2729项,通过效能监察给予效能告诫992人次,诫勉教育646人次,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督促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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