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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散失独家庭的阴霾 福建近年来陆续推出各种扶助失独家庭政策

2013-12-27 09:2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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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龙门滩镇计生志愿者上门为失独家庭办理生育服务证。

政府关怀,摸索破题良方

2011年11月,武平县十方镇十方村村民肖可乾(化名)的11岁独生儿子不幸意外身亡。他和妻子曾一度沉浸在深深的悲伤之中,难以自拔。得知这一情况,省、市、县计生协会人员以及镇有关负责人先后上门慰问,鼓励他们树立生活信心。

肖可乾夫妇有再生育需求,十方镇计生办主动为他们办理了生育服务证,并邀请县妇幼保健院医生专门为他们提供优生优育咨询、孕期保健等服务。县计生协会为他们送上了1万元的“幸福工程”项目资金,并协调解决了2万元的小额贴息贷款,帮助他们发展山庄饮食店。

肖可乾夫妇振作精神,山庄饮食店生意日益红火。今年4月,他们又添了个胖小子,家里重新有了笑声。

“在失独家庭中,肖可乾的这种情况是比较乐观的,毕竟他们正处盛年,在创业和再生育上都还有优势,只要政府帮一把,他们就能走出阴霾。”省计生协会相关负责人说。然而,不少失独父母面临着年老后失去生活依靠和来源,有的家庭还要担负起抚养孙辈的重任,对于他们的帮扶,涉及经济扶助、医疗救助、生活照料等多个层面。为此,我省各地探索了多种帮扶路径。

厦门市对特困失独家庭实施专项养老保障和住房专项补助政策;三明市计生协会明确紧急救助金不低于5000元,进行经济援助、结对帮扶等;泉州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决定将失独家庭经济援助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1000元,较大地改善了困难家庭的生活;泉州泉港区财政每年从社会抚养费中提取2%作为失独专项经费,下拨到计生协会账户单列科目列支,并将紧急救助金提到最高4万元,特殊扶助金标准提高到1200元。

三明市积极引导和帮助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入住安养院,实行集中供养,享受“三无”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补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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