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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19日起销售烟花爆竹 四城区共123家零售网点

2014-01-16 14:03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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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16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福州警方今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福州城区2014年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部位、区域和时间,十类场所和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三环路以内的地区、晋安区新店镇、马尾区马尾镇罗星街道则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燃放,四城区一共有烟花爆竹零售网点123家,1月19日起开始统一配送。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负责人介绍怎么选购产品。

车站学校商场等十类场所禁燃

今年四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的零售网点结合区域大小、各社区人口居住疏密程度、道路交通畅通状况、相邻社区间网点距离、老社区消防安全和禁燃禁放部位的安全距离等因素及四城区的意见,确定烟花爆竹零售网点123家,具体为鼓楼26家,台江26家,仓山36家,晋安35家。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和地点包括: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城市主次干道及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商场、超市、影(剧)院、酒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风景名胜区和林地、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高层建筑物、城市木屋毗邻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市区限制燃放的区域为:三环路以内的地区、晋安区新店镇、马尾区马尾镇罗星街道。以上区域在农历腊月二十四(2014年1月24日)至正月十五(2014年2月14日)的6时至23时(其中除夕和初一为全天)允许燃放的时间外,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同时,在以上限制燃放的区域外,各县(市)区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时间。届时,禁止燃放区域或部位将张贴各县(市)区烟花办印制的禁燃标识,请市民燃放烟花爆竹时自觉遵守政府规定,不得在禁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合格的烟花爆竹包装上的产品信息。

非法经营供应烟花爆竹最高罚10万

据介绍,警方将联合各烟花办成员单位开展执法行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未经许可经营或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非法所得。对未经县(市、区)级以上公安机关许可,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非法所得。

此外,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燃放,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以确保销售和燃放环节的安全。

所有的烟花爆竹都上了“保险”。

烟花爆竹明码标价 超出限制可举报

福建省新合作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是福州城区烟花爆竹配送的批发企业,该公司董事长林庆生介绍说,目前福建省内没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部是从省内批发,而合格的烟花爆竹要有具体的厂名、生产地点、生产日期和安全生产许可号等具体信息,普通消费者可以自己燃放的烟花需在包装盒上用绿色大字体注明“个人燃放类”。今年所有的烟花爆竹还被要求上“保险”,市民在燃放时出现意外,可以按照具体规定获得保险公司相应的赔偿。

林庆生告诉东南网记者,今年福州城区供应的烟花爆竹一共有300多种,主要是群众喜闻乐见的产品,而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减少了。今年烟花爆竹的价格上保持平稳,但由于原材料用工等成本增加,部分烟花爆竹的批发价也有所提高,但上涨幅度控制在了10%以内,同时制定了最高指导价,各网点的零售价格在最高指导价内幅动,市民购买时高于最高指导价可以拨烟花爆竹价格举报电话38100647进行投诉。

警方教您如何选购烟花爆竹

1、在市区,群众应到警方指定的123家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零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判断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属合格产品,可通过以下几个方法进行鉴别:

(1)看产品包装

产品应保证完整、清洁、文字图案清晰;产品表面无浮药、无霉变、无污染、外型无明显变形、无损坏、无漏药;筒标纸粘贴吻合平整,无遮盖、无露头露脚、无包头包脚、无露白现象;筒体应粘合牢固、不开裂、不散筒。

(2)看产品标识

产品应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志和流向登记标签。合格产品的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消费类别、产品级别、产品类别、制造商及地址、安全生产许可号、箱含量、箱含药量、毛重、体积、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代号以及“烟花爆竹”、“防火防潮”、“轻拿轻放”等安全用语或图案。个人燃放类的烟花爆竹应使用绿色字体注明“个人燃放”字样。

(3)看条形码

在市场上销售的合格烟花爆竹产品都贴有防伪条形码。

2、燃放烟花爆竹除应当按照产品燃放说明以正确、安全的方式燃放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

(2)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3)不得采用其它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

(4)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鼓楼区)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仓山区)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晋安区)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台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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