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综述
2014-01-17 08:5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
分享到:
|
“老虎”“苍蝇”都要一查到底 ——2013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综述 东南网1月17日报道(福建日报 闽纪案) “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决不手软、决不姑息,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依纪依法严惩不贷,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省委书记尤权在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掷地有声。 利剑高悬,惩贪反腐——这既是省委、省政府对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更是向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吹响的号角。 2013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4.69万件(次),总量同比增长31.89%;初步核实处置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5392件,立案5181件,结案515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022人。 重拳出击勇于“打虎” 2013年4月18日,经省委批准,省纪委对省环保厅原副厅长王国长进行立案调查。 王国长从2007年开始担任省环保局副局长、省环保厅副厅长以后,大搞权钱交易,与不法企业主称兄道弟,利用手中的权力和职务影响,为一些从事环评业务的“朋友”承接环评业务,审批环评报告,从最初收受礼金红包到大肆受贿,一步一步滑向犯罪深渊。 经调查取证,省纪委查实了王国长收受巨额贿赂的问题,以及在监管企业投资入股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去年10月,王国长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王国长是去年我省第一名被拉下“马”的省管干部。此后,又有多名省管干部相继被立案调查。去年,省纪委共立案查处9起省管干部案件。 在我省纪检监察办案实践中,一年内有这么多省管干部被查处,特别是自去年下半年以来,立案查处省管干部的密度和速度,是近年来所少有的。 对此,群众纷纷拍手称快。省民盟原专职副主委陈榕表示,打“老虎”,显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度的加大,充分表明各级党委、政府反腐败的决心。 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示范带动下,各设区市纪委也加大办案力度,查处一批在当地有影响的大案要案,起到较好震慑作用。比如,莆田市纪委查处了莆田市委原委员、市民政局原局长庄永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南平市纪委查处了市国资委原主任江永良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漳州市纪委查处了华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黄秋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并对华安县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陈树林,华安县原副县长陈育敏立案调查;泉州市纪委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正处级审判员骆景风,市公安局原调研员、石狮市公安局原局长蔡文举立案调查;厦门市对市环保局原副局长陈宗团立案调查;龙岩市纪委对市环保局原副局长邱殷毅立案调查。 去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调查处级干部107件,处分处级干部91名,其中近一半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这一起起案件、一组组数据,既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反腐成果的充分体现,也是对群众呼声的最好回应。 穷追猛打积极“灭蝇” 协助当地政府开展征地拆迁原本是村干部的一项工作职责。但是,少数村干部动了歪脑子,将其作为发家致富的好机会。 连城县林坊乡李丰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木发就是其一。从2009年至2012年,他在协助乡政府征用连城县工业园区鑫晶刚玉四期项目用地中,伙同另一村民伪造承包合同,共骗取征地补偿款12万多元。去年12月,李木发被开除党籍,并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仅从个案来看,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腐败”,虽案值不高,但直接侵害百姓利益,广大群众深恶痛绝。对这些“小腐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查到底。去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发生在农村的案件2979件,其中涉及贪污贿赂问题的443件。 群众利益无小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把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查办案件工作的重点,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行政执法、医药卫生、征地拆迁、教育系统等部门和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如,去年3月,南平延平区纪委对延平区医院原院长甘俊爱等人虚假制作病人入院手续,虚列治疗费用,套取并私分新农合、医保统筹基金上百万元的案件立案调查;去年12月,甘俊爱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同时,各级还严肃查办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828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3人。 通过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有效地维护了群众利益不受损害,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 强化整改着力“治本” 查办案件只是手段,防患未然才是目的。在坚决惩治腐败之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更注重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不断增强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 去年11月,全省环保系统案件查结后,省纪委及时向全省通报,指导召开全省环保系统案后整改工作视频会议,省、市、县三级环保系统共800多人接受警示教育。去年12月,为推进八项规定精神的严格执行,省纪委专门在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举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专题展”,分期分批组织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前往参观。漳州市纪委专门组织撰写“7·12”案件中的12起典型案件的剖析材料,作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材料。 惩治是为了更好地预防。省纪委在查办骆国清案件后,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土地出让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调研,深入剖析,排查廉政风险,提出防控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在孙佳和案发后,省烟草公司认真研究烟草行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制定出台7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汇编。 “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遏制腐败滋生蔓延。”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在省纪委机关传达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会议上,再次对查办案件工作进行强调。 腐败没有“特区”,反腐败没有“禁区”。一年来的反腐败工作实践,成绩喜人,硕果累累。当前,我省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的工作任务依然艰巨。但我们相信,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通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共同努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定能取得新成效。 |
相关阅读:
- [ 01-16]激浊扬清荡新风——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综述
- [ 01-15]强化监督主责聚力反腐主业——2013年福建省纪检监察工作综述
- [ 07-11]建瓯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基层调研 基层群众广称赞
- [ 10-26]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会召开
- [ 06-01]漳州市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31日召开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