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扫门前“霾”?还须联起手!——访全国人大代表张玉珍
2014-03-12 08:1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邱淑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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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12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 “大气污染已从局地、单一的城市煤烟型空气污染,向区域、复合型污染转变。在这种形势下,要破除传统环境管理体制机制的束缚,改变各自在‘一亩三分地’内治污的局面,建立以区域为单元的联防联控模式。”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大气污染已从局地、单一的城市煤烟型空气污染,向区域、复合型污染转变。”近日,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玉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近年来,雾霾已成国人的一大困扰。“甚至连一些以往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的区域也出现复合型污染,严重制约区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威胁人民群众健康。”她说,“防治大气污染,刻不容缓。” 她说,按我国现有的行政管理体制,地方政府对当地的环境质量负责。然而,由于城市规模不断扩张、集中连片,污染物通过大气环流在城市间输送,造成区域复合型大气污染。 “在这种形势下,要破除传统环境管理体制机制的束缚,改变各自在‘一亩三分地’内治污的局面,建立以区域为单元的联防联控模式。”她说。 她建议,要统筹省级层面区域大气环境管理,建立省际联防联控管理协调机构,推动省级间大气污染防治的协商、通报、预警、联动机制,促进跨省区域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同时,也要建立本省内联防联控管理协调机构,领导全省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对辖区内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 “要制定区域性的大气复合型污染防治规划。”她说,应根据区域内不同城市的大气环境问题特征和未来发展需求,提出区域内各地的环境目标和管理要求,并根据各城市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各自经济发展水平和污染治理能力,制定差异化任务要求与政策措施,划分出对区域空气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核心控制区,进行重点约束,严格落实分类管理政策。 她还建议,加快跨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提高区域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重污染天气预警体系,开展跨区域大气环境合作研究,发挥科技在防污治污中的支撑作用。 “此外,要善用市场化手段防治区域大气复合型污染。”她建议,按受益者付费、破坏者赔偿、开发者补偿的原则,建立合理的区域大气环境补偿制度,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启动碳排放权交易,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推行绿色税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对区域内的企业和市场产品实行差别化税赋,取消对区域大气不良影响大的行业、企业、产品的已有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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