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成立港航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14-03-12 16:3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3月12日讯(本网记者 陈薪宇 通讯员 赵联 曾轶)近日,经厦门市编委批准,厦门港成立港航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该机构受厦门港口管理局委托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授权,负责厦门港港口、航道及沿海水路运输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据了解,成立厦门港航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旨在按照行政许可职能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分开和“权责一致、分级管理”的原则,整合厦门港水路运政、港政、航政等方面的监督处罚职能,统一行使厦门港港口、航道及沿海水路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能,解决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的问题。 厦门港航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批准成立,标志着我省水上交通综合执法体制探索方面迈出了新步伐,将对加快推进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
相关阅读:
- [ 03-12]福厦平捆绑申报自贸区 厦门申报范围首披露
- [ 03-12]厦门:汇丰家园一男子闹跳楼 因工作不顺心情绪激动
- [ 03-12]厦门混血儿遭歧视不愿上学 同学们对他大喊“滚出去”
- [ 03-12]厦门:木工光脚踩湿地板 设备漏电意外触电身亡
- [ 03-12]梁思成关门女弟子、建筑大师张锦秋:生态厦门冠绝全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