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滚动网报> 时政报道 > 正文

福建省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公开比选制度

2014-03-13 19:3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黄晓夏  
分享到:

东南网3月13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记者今日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出台的《省级单位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年度政府采购次数在3次(含)以下且单次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下的,由采购单位从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机构中直接确定项目的委托代理机构;超过以上次数或金额的,通过年度公开比选方式,确定5-10家入围代理机构。

比选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或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可统一组织本部门、本系统或下属单位的比选工作。比选代理机构的内容和评分标准包括资格合法性、代理能力、专业水平、业务质量、内控制度、诚信信誉、收费合理性等方面,并且不得以任何歧视性条款排斥乙级代理机构。省采购办对比选入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建立信息库,并建立代理机构诚信档案和退出机制。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