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低保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开始申领
2014-03-15 08:15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讯 即日起至4月底,省内高校(含部属、省属和设区市属高校)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申领我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每人一次性可得补贴1000元。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愿望的人员,不列入补贴对象。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
相关阅读:
- [ 03-05]日本约216.7万人领取低保 连续3个月创历史新高
- [ 02-19]民政部:24省出台低保工作人员经费配备办法 与保障人数挂钩
- [ 02-13]两部门联合出台低保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规范低保发放
- [ 02-07]福清城乡低保标准均有提高 今年首季发低保金逾千万
- [ 02-03]福清首季将发低保金逾千万 惠及一万多困难群体
- [ 01-21]民政部:2014年中央财政对低保资金补助或破1000亿
- [ 01-10]网友调侃张艺谋2000年收入仅为2760元:可领低保
- [ 01-07]低保没办好 记者帮着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