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为多分财产 建瓯男子自导自演欠债“骗局”
2014-04-14 21:5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晓夏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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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14日讯(通讯员 叶婧 包振海)“我欠了钱就一定要还,为什么法院要判我不用还钱呢,这里不是有欠条吗,我想还钱你们还不让了?”2014年3月的一天,建瓯市东游法庭“上演”奇怪的一幕,男子林某平抛出一连串问号,执意要还钱。细心的法官发现此中“另有玄机”。 离婚三个月后 “债主”催前夫还款 事情还要从一桩离婚案说起。2013年6月,建瓯市法院东游庭受理了原告杨某云与被告林某平离婚纠纷一案。两人于1982年按当地风俗办酒成婚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为事实婚姻关系,2013年9月8日,该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但在离婚后的财产处置方面,双方并未达成一致。 2013年9月,经建瓯法院主持调解,杨某云与林某平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达成了判决的分割意见。在此过程中,林某平主张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杨某云应承担一半偿还义务,但因证据不足,该院不予支持。 2013年12月的一天,一位名叫阮某的男子突然带着与林某平的欠条来到建瓯法院,称林某平欠他40万元,并声称要起诉林广平。此后没几天,该法庭再次收到一纸诉状,另一名为许某的原告起诉林某平2010年向其借款10万元至今未还。 在询问过程中,林某平对向阮某和许某借款一事供认不讳,并称其是在与杨某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做生意失败,2008年先向阮某借款40万元,由于阮某一直向其催逼还钱,后又于2012年向许某借了10万元还给阮某。 欠条时间有出入 前妻疑前夫串通他人伪造 在与阮某的借条上载明2008年林某平向其借款40万元,双方约定三年内还清,已过了约定的还款期限,还有30万元欠款未还。但很快法官就发现,该借条的出具日期是2010年10月,上面却载明林某平已于2012年还款10万元。 该院干警找到林某平的前妻杨某云了解情况。杨某云说,她从来没听说过林某平有向阮某和许某借过钱,并指出阮某和林某平是多年的朋友,他们没有生意上的往来,许某和林某平则是亲戚关系。杨某云觉得事有蹊跷,她猜测那两张借条可能是对方串通起来企图分她的离婚财产。 前夫为多拿共同财产 自导自演欠债“骗局” 在干警的追问下,阮某和许某道出了实情。 经查明,林某平以提起虚假债权债务诉讼为手段,炮制“证据”,企图达到多拿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恶意串通阮某、许某自导自演了这场欠债还钱的“骗局”。据此,该院对林广平分别向阮某和许某借款40万元与10万元的事实不予认定,驳回了原告阮某、许某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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