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滚动网报> 法制报道 > 正文

泉州交通与公安两部门联手开展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

2014-05-21 20:09:03 陈薪宇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5月21日讯(本网记者 陈薪宇 通讯员 庄爱萍 林泳坤)日前,记者从泉州市交通委了解到,结合目前正在推进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即日起至年底,泉州市交通委、公安局将联合开展打击“黑车”非法客运经营专项整治活动,整肃市场秩序,保障旅客权益。

四大整治重点 机场高铁站客运站等“城市窗口”在列

据介绍,泉州市机场、高铁站、客运站、景区等场所“黑车”非法营运较为严重,影响了城市的窗口形象。在此次两部门联合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中,这些重点区域被列入整治重点。

根据安排,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包括四大整治重点,第一类为各辖区内机场、高铁站、汽车客运站、旅游风景区、重要国省道等重点路段和区域聚集的非法营运“黑车”;第二类为农村客运市场非法营运的“黑车”;第三类为通过当地网络媒体平台、拼车QQ群或发放乘车名片等方式公开联系、招揽客人的非法营运“黑车”;第四类为使用达到报废标准车辆、非法改装车辆套牌冒充出租汽车的非法营运“黑车”。

三个整治阶段 力争疏堵结合标本兼治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将持续7个月,分准备、整治和总结三个阶段推进。即日起至6月20日前的一个月为准备阶段,泉州市交通和公安两部门将开展针对“黑车”非法营运的调查摸底,并劝导广大群众自觉拒绝“黑车”,发动客运站、客运经营者的积极性,鼓励其提供线索,主动配合调查取证。

6月21日至12月20日为整治阶段,泉州各地交通部门每周至少组织一次查处“黑车”的专项执法行动,保持打击高压态势。公安部门通过对辖区“黑车”聚集路段、区域内违法停靠的私家车实行严管,对嫌疑“黑车”占道候客按违停处理,减少“黑车”经营空间;对冒充出租汽车的改装、套牌、报废车辆从严处罚、予以收缴、强制报废。交通执法大队(中队)与辖区公安派出所每月至少开展2次联合执法,采取设点盘查、路段巡查、突击检查等有效措施,对非法营运“黑车”聚集的重点区域、对象实施打击。

“我们在执法中遇到最大的难题是,一旦市民不配合,要取证就特别难,案件很难办下来。”泉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黑车”的存在,不仅扰乱正常的营运市场,市民人身安全等权益也不能得到保障,一旦出事故,也将遇到难赔偿的状况。

该工作人员说,多年的整治、打击,“黑车”还这样猖獗,是因利益驱使、市民贪图方便、运输服务还不是很完善。因此建议,在部门加大整治、打击力度的同时,市民也要对“黑车”说不,这样没了市场,“黑车”也就慢慢消失。

为达到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目的,今年,泉州交通部门还将通过加快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解决“最后一公里”,加大农村客运班线的覆盖面,新增、优化公交线路,增加班次、延长公交运行时间,为城乡居民出行提供便利,有效解决出行难问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