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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环保厅通报26个环境安全隐患问题

2014-07-23 19:18:30 李琰之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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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23日讯(记者 李琰之 通讯员 曾咏发) 记者23日从福建省环保厅获悉,6月份以来,福建省环保厅继续组织对全省环境风险企业及饮用水环境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发现福建省顺昌富宝腾达化工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和顺昌县院尾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等4个饮用水源保护区不同程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问题,为此,福建省环保厅予以全省通报。

这是福建省环保厅近期以来通报的今年第二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问题企业。第一批22家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问题企业已早前在全省范围内通报。

此次被通报的22家企业是:福建省顺昌富宝腾达化工有限公司、福建省顺昌富宝实业有限公司、福建省顺昌中盛塑料有限公司、福建省邵武天泉化工有限公司、邵武华新化工有限公司、福建省邵武市永飞化工有限公司(含永祥、永晶化工)、福建省邵武市榕丰化工有限公司、福建远翔化工有限公司、凯欣食品有限公司、福建友立化油器有限公司、福建启源电子有限公司、福安市凯迪漆业有限公司、周宁县万旗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金盛钢业有限公司、福建省皮革塑料工业公司、闽侯县高隆树脂有限公司、中石化福建分公司兴闽油库、中国航油集团福建石油有限公司、沙县盛福环保节能燃料有限公司、福建省尤溪县天达试剂有限公司、东莹化工有限公司、福建清流氨盛化工有限公司。

被通报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的4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分别是:顺昌县院尾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邵武市第二饮用水源保护区、闽清白石坑饮用水源保护区、闽侯县饮用水源保护区。

上述26家被通报企业中,南平市10家,福州市7家,宁德市5家,三明市4家。

据了解,被曝光的上述企业中,有的是产品、原料露天堆放,无“三防”措施;有的无事故应急池,或应急池容量小;有的把排污口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有的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有居民生活;个别二级保护区上游有危化品车辆穿越,未建设事故导流、收集设施,存在安全隐患;个别一级保护区内有采砂船在作业……

“尽管到执法检查时为止,上述企业行为尚未造成严重污染事故,但通过检查发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大安全隐患。”福建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福建省环保厅在组织执法人员在位于南平市顺昌县辖区内的福建省顺昌富宝腾达化工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水氢氟酸储罐区无防腐、防渗,散装氢氟酸储存区无围堰,无防腐、防渗,氢氟酸成品检验槽围堰无防腐、防渗,无导排沟,硫酸储罐区无防腐、防渗;未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和配套管网,雨污分流不完全;应急池未清空;污水总排口未设置监控设施;厂界无氟化氢气体报警装置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南平市环保局责令该企业整改,并期限其在2014年10月31日完成整改任务。

在位于福州市闽侯县的福建省皮革塑料工业公司,执法检查组发现,该公司存在环境应急预案未备案;燃料油罐区无围堰,厂区无应急池;装卸台无收集设施,厂区雨污不分,跑、冒、滴、漏严重;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雨水沟有大量浮油等问题,检查组当场要求福州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整改。

福建启源电子有限公司位于宁德市福安市辖区内,执法检查组发现,该公司未编制环境应急预案;酸储存车间未防渗、无围堰设施;含重金属的污水处理设施未防渗,污泥压滤设施周围未建收集沟。执法人员要求宁德市环保局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

福建省环保厅要求各设区市环保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相关企业,督促上述企业在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无望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取缔或关闭;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依法提请当地政府逐一予以解决。在整改事项完成后, 福建省环保厅还将适时组织后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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