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6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 实习生 郑晴)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日公布10家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 这10家企业名单为: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福建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惠好药业有限公司、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福建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泉州市东大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宏仁医药有限公司、福建中鹭医药有限公司。 据悉,遴选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是我省医改的重要内容。此次遴选的目的是保障基本药物在流通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保障基本药物覆盖率、供应及时性,满足各级医疗机构用药需求和广大群众基本药物使用需要,并提高我省中标基本药物的配送集中度,降低配送费用,发挥规模经济作用,提升我省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现代化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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