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福建支持开办个体诊所 体检有望纳入职工医保

2014-09-02 06:50:0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分享到:

相关报道

福建明确重点发展健康服务业八大领域

500张以下床位医院审批权限下放

丽雅/漫画

□东快记者林娟

今后,福建省健康服务业将重点发展医疗和康复护理、中医药医疗保健、健康养老等领域,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对社会资本投资健康服务业项目实行备案管理,机构设置标准和执业准入条件与同行业公办机构同等对待。

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在全省打造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健康服务品牌,在福州、厦门、莆田等地发展健康高端服务集聚区。

支持养老机构实现“看病” 鼓励发展日间照料等老人服务

《意见》指出,我省将重点发展医疗和康复护理、中医药医疗保健、健康养老、健康保险、健康旅游和文化、体育健身、健康体检咨询、第三方健康服务等八大领域,打造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健康服务品牌,做强做大一批业内领先的健康服务企业和健康服务产业集群,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意见》明确,我省鼓励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支持发展药浴、药膳、保健按摩、康复理疗等传统养生保健服务。支持在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整合闲置医疗资源向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转型。

同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慢性病管理、中医保健等家庭医生式服务。积极拓展城乡社区健康养老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鼓励发展日间照料、全托、半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人照料服务,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做好上门巡视等健康延伸服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