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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两官员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2014-12-02 08:04:5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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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2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福建省纪委监察厅昨日发布消息称,近日,福建省浦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姚少明,浦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锦波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经查,姚少明在任浦城县委常委、副县长,浦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等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行为涉嫌受贿犯罪;并存在收受礼金等违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错误。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姚少明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刘锦波在任浦城县副县长、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管委会副主任、常委、政法委书记等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行为涉嫌受贿犯罪;并存在收受礼金等违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错误。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刘锦波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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