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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1个月福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3%

2014-12-15 17:01:22 胡善安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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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12月15日电(记者 胡善安)记者14日从国家统计局福建福建调查总队获悉,今年1~11月,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496.5元,同比增长9.3%,增幅与前三季度持平,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7.1%,增幅比前三季度上升0.3个百分点。

据抽样调查统计,前11个月福建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7174.4元,同比增长7.7%;家庭经营净收入4248.2元,增长8.9%;财产净收入3519.0元,增长14.8%;转移净收入3554.8元,增长12.1%。

今年前11个月福建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18.5元,同比增长11.3%,增幅比前三季度回落0.1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9.2%,与前三季度持平。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5358.1元,增长11.7%;家庭经营净收入4376.3元,增长8.6%;财产净收入195.6元,增长26.9%;转移净收入1688.5元,增长15.7%。(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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