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厦门1月21日电(记者 刘默涵)“如果不是1年前检验检疫部门及时发现货物短重,我们公司就要遭受蒙受巨大损失。这对一家小微企业而言,是不可承受之重。”王女士说。 王女士是厦门某进出口公司负责人,2013年,厦门海沧检验检疫局在一次例行检查中,发现王女士所经营的企业在进口一批货物时,存在货物实际重量严重低于报检单所标注重量的情况。随后,王女士在厦门海沧检验检疫局的指导与帮助下,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并起诉承运方。 近期,该案件终于尘埃落定,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王女士挽回了30多万元的损失。一场跨国海淘悲剧就此得以避免。 不到六吨,先不放行 2013年8月11日,在对一批来自突尼斯的进境蓝湿牛皮进行查验时,厦门海沧检验检疫局已有30多年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经验的郑征发现蹊跷。 该批货物报检单重量上写着“24675千克”,而老郑多年的工作经验发现,本批货物的重量估计还不到6吨。他马上做出决断,“先不放行,保存铅封,马上封存。” 回到办公室后,老郑马上查找该批货物的主人。 从报检单上看,该批货物的进口商为厦门某进出口公司。该公司是近来新成立的小微企业,正处于创业初始期,现有员工20人,主营业务为采购原料皮在国内加工销售,执行董事是王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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