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央公馆小区物业擅自将公共车位对外出租
2015-01-23 21:28:1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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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23日讯(本网记者 陈楠)“明明是业主公摊的公共停车位,半年前,地面上却装上了停车锁,作为收费停车位,小区业主却经常苦于无处停车!”“七八个月前我们小区晚上9点一过,小区的后门就关闭,无法自由出入了!”“走廊过道上长期堆放杂物,无人清理;更有甚者在楼梯拐弯处时常有大小便和呕吐物……”日前,家住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中央公馆的一些住户向本网记者反映,称该小区物业管理存在诸多问题,给住户带来了不便。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1月23日,记者来到华林中央公馆,该小区后门显眼处挂着一提示牌,指明该处大门在晚21:00~次日早7:00为封闭时间,并要求业户从前门通行。“我是小区业主,从今年夏天开始小区晚上9点就被限制进出小区,这合理吗?而小区前门的环保路是单行道,如果晚上9点后出门,都要绕大圈,真的很不方便。”对于物业的这种行为,许多业主表示十分不满意。而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女业主则表示,前几日,她出差晚上9点后回到小区后门,有多件重行李,要求保安帮忙开个门,喊破嗓子保安根本不予理会。“小区楼道卫生也是个大问题。”记者来到该小区的15楼,只见楼道堆放着装修垃圾电器包装箱等杂物,住15楼的林女士反映“这些垃圾已堆放大半年了,反映多次也无人问津!还有通往阳台的楼梯处经常有人大小便,到阳台晾晒衣服经常被熏得作呕!”在林女士的引领下,记者确实看到了在楼梯拐角处有两处大便,发出阵阵恶臭。让陈先生不可理解的是权属业主的公共车位被物业划线并对外收费。“白天有事回家,想找个车位都很困难,物业也从未就此问题征求过我们的意见,甚至连个公告都没有。我对物业此举是否合理合法表示质疑。”陈先生如是说。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管理处,福州联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陈主任坦言,晚上9点关门确实会对业主造成一定不便,但时处年关,此举也是为了业主财产安全着想。”等今年3月份,后门关闭时间将推迟到10点多。”对林女士所提出的卫生问题,陈主任表示只是因为地点太偏,清洁人员一时疏忽所致。当记者询问为何不经业主同意未经公告就将公共车位对外开放并收费时,陈主任向记者诉起了苦,“我们小区所交的物业费甚至不够开销,安装摄像头之类的也是需要钱,这样做一是为有序的管理,二是增加物业收入,缓解当前资金困难。至于未对业主征求意见,那是因为小区大部分住户都是租户,召集起来十分困难。” 对此,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丁兆增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社区后门的关闭时间,物业公司理应征得业主同意。而保证小区环境整洁则是物业公司职责范围内,物业管理范围通常根据合同来详细约定,不同小区会有不同,一般物业日常环境卫生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场所、物业公共部位的卫生清洁,垃圾的收集和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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