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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加强法治建设:立良法 施良策 谋良治

2015-03-02 11:31:0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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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者,治之端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发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宣言。在经济进入新常态、改革进入深水区、社会进入转型期的今天,我省坚持用改革创新的思路和办法推进法治建设,始终把依法治省作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来抓,努力建成立法更加科学、执行严格高效、司法公正权威、全民守法意识有效提升的法治省份。全省上下在深入贯彻全会精神、积极践行法治福建的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可圈可点、可歌可颂的先进集体、典型人物、宝贵经验。

 

  全国模范法官詹红荔。(资料图片)   吴柳滔 摄

  立良法 施良策 谋良治

——我省加强法治建设综述

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新福建,依法治省是坚实保障。

去年4月出台的《法治福建建设纲要(2014-2020年)》提出,到2020年,福建要建成立法更加科学、执法严格高效、司法公正权威、全民守法意识有效提升的法治省份。

立良法:

广纳民意保障发展

我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着力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2009年7月,平潭综合实验区设立,我省及时通过《关于加快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的决定》;去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还通过了设立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的决定和若干规定,支持实验区在两岸交流合作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

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是我省地方立法的重头戏。早在2010年,省人大常委会就出台《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去年3月,调整后的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涵盖了湿地保护条例、海岸带开发保护条例、闽江流域水文保护条例等一系列生态环境立法项目。去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还通过了水土保持条例,将“长汀经验”吸纳进立法。

涉台立法是福建地方立法的最大特色。2009年出台的《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是大陆第一部促进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的地方性法规;2010年修订《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此外,多项地方条例中涉及闽台两地交流合作。

近日,上杭县法院生态资源庭在审理一起涉嫌失火罪案时,因被告人已经九旬高龄,为了保障被告人的权益,承办法官驱车2个多小时到被告人家中送达法律文书,并详细告知被告人的权利和义务。   陈立烽 陈桂莲 摄

2013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全国首部机关效能地方立法——《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

同时,我省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方式:省人大常委会成立17人组成的立法专家咨询组;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立法调研,在立法中扩大公众参与,避免部门利益倾向。

施良策:

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通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我省加快了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的建设步伐。

去年8月,省政府印发《福建省推行省级行

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去年年底前,我省完成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工作,分批公布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2015年6月底前,各市、县(区)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清单也将全部予以公布。

各级各部门抓好“清权、减权、制权、晒权”四个主要环节,把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与简政放权紧密结合,把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职权事项作为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重点。去年11月6日,省发改委对外公布了首份行政权力目录清单,这是我省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道路上迈出的坚实一步。

日前,永定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区群众代表参加“向群众汇报”警营开放日活动。 本报记者 游庆辉 通讯员 李添华 摄

去年我省着手启动省网上办事大厅项目,开发建设全省网上办事公众服务统一平台,将省、市、县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其中集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效能监察于一体。去年底前,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事项及70%的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大厅,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30%;2015年年底前,全省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事项网上办理率将超过60%。

谋良治:

筑牢防线维护公平

切实保证公正司法,就是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省高院在全国法院率先开展贯彻落实“六刑会”精神专项督查,加强对重大、敏感、复杂案件的审判工作,促进立、审、判、执各环节有序衔接运转;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小额速裁、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等机制,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福州、厦门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开通司法政务平台,并在全国高级法院中率先开通官方微信,目前,全省96家法院全部开通了官方微博。

省检察院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部署开展一系列专项工作;建成并启动我省“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全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互联互通;各级检察机关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福建检察网、福建检察官方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以及明确法律文书公开的内容、流程;对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公开,让申诉人和相关听证人员参与审查、发表意见,亲身见证检察机关处理案件的过程。

立良法,施良策,谋良治。让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福州市2月16日启用市民服务中心,全力打造“阳光政府”。中心入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单位36家,可提供356项一条龙审批服务。 段金柱 摄

百姓心声>>>

我和法治建设心连心

章联生(龙岩新罗区西城街道西安社区居委会党委书记):依法治国要从社区做起,要落实到社区。一些老百姓信访不信法,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干部在对待百姓的时候没有依法办事,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只有基层干部时刻坚持法治思维,才能更好地为百姓解决问题。

马勋昭(清流县退休老干部):只有依法行政,才能有效遏制政府部门乱行政、乱作为的现象。法治社会需要全体公民的共同努力,每个公民都知法、守法,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能早日实现。

邓琪辉(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法院应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一要依法公正审判,把公平、公开、公正的要求贯穿到每个诉讼环节;二要加强法治教育,通过公开审判、巡回审判、判后答疑、以案释法等方式,提升全民法治理念;三要提高法官队伍素质,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四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

陈常见(宁德蕉城区区委常委、纪委书记):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纪检监察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要带头学习法律、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邓荣(邵武市工商局局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肩负市场主体及其市场经济活动监管的重任,是依法行政的主体。只有将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为置于阳光之下,才能促进行政处罚行为规范化。

邱盛(莆田市青联委员):建设法治福建,意味着不仅要有完整的法律,还要有完善的落实机制,双管齐下,才能形成法治社会。

李金灿(莆田涵江区江口镇新墩村村民):老百姓对依法治国从心里是认同的,而政府部门也要树立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让百姓在生活点滴中、在一个个案例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这样就能在全社会形成对法治的信任。

薛清德(平潭台商协会副会长):在大陆,很多时候做事要讲关系、讲人情,这就成为滋生腐败的社会环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必将创造一个更好的投资环境,增强台胞来大陆投资的信心。

法治福建足迹

2014年,我省法治建设不断深化,亮点纷呈。

★1月,省高院成为全国首个开通官方微信的高级法院,其官方微博粉丝累计已突破46万。全省96家法院全部开通了官方微博。

★4月,《法治福建建设纲要(2014-2020年)》出台。《纲要》指出,到2020年,把我省建成立法更加科学、执法严格高效、司法公正权威、全民守法意识有效提升的法治省份。

★8月,省政府印发《福建省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根据《方案》,2014年年底前,我省将完成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工作,分批公布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201 5年6月底前,各市、县(区)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清单也将全部予以公布。

★1 1月6日,省发改委对外公布了我省首份政府部门权力清单。

★2014年,我省启动省网上办事大厅项目建设。去年底前,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事项及70%的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大厅,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30%,同时实施网上办事效能监察;201 5年年底前,全省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事项网上办理率将超过60%。

★9月,省高院首份法官亲笔签名的法律文书公开亮相。

★12月22日,仅用14分钟,福州市鼓楼区法院完成了“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试运行后,网络划拨异地存款的全国第一案。

★12月,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我省出台《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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