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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出台:2小时内报至省预防控制中心

2015-04-14 08:09:58 林娟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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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快讯(记者 林娟)《福建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日前正式出台,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据悉,《预案》适用于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的动物疫病突然发生,迅速传播,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不包括水生动物疫病的应急处理工作。

根据《预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及其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初步认为属于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在2个小时内将情况逐级报至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同时报所在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属于人畜共患传染病疫情的,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省农业厅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省农业厅应当在接到报告后的1小时内向省人民政府和农业部报告。对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动物疫情的信息,可越级上报省人民政府。

《预案》明确,在重大动物疫情报告期间,有关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立即采取隔离控制措施。必要时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作出封锁决定并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

另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农业部向社会及时公布全国动物疫情,或授权省农业厅公布我省动物疫情。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布动物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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