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民生 > 正文

福建:法定节假日不得在高速公路占道施工

2015-06-19 07:11:16 郑旭光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快讯(记者 郑旭光)昨日,东南快报记者从福建警方获悉,除高速公路应急抢险和养护部门日常养护作业外,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的高速交警大队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国家法定节假日、恶劣气候及重大活动期间不得占道施工。

近日,福建省公安厅出台《福建省高速公路占道施工作业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施工单位施工连续工期超过30天的;施工作业占用道路长度超过3000米的;施工作业涉及2个以上高速交警大队辖区的;因施工作业需要双向封闭高速公路的,应当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的高速交警大队申请办理审批手续,未经工程所在地的高速交警支队或者大队批准,不得实施占道施工作业,但高速公路应急抢险和养护部门日常养护作业除外。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