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2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余长青) 6月23日11时许,黄女士到政和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户籍窗口为女儿办理出生登记,细心的民警在受理审查该户籍业务时,发现其所提供的结婚证是假的。经询问,黄女士承认自己使用假结婚证办理出生申报的违法事实。 民警调查得知,原来,黄女士与一名巴勒斯坦籍男子结婚,婚后两人一直在浙江省义乌市从事外贸生意。两人因为工作忙,嫌回巴勒斯坦国办理结婚证麻烦,黄女士便通过网络搜索代办假证业务,花300元钱做了两本假结婚证。 今年4月,黄女士在浙江义乌分娩一女儿。因黄女士户籍在福建省政和县,6月23日,黄女士持假的结婚证到当地派出所为女儿上户口,谁知假证被民警一眼识别。 我国婚姻登记规定,我国公民与外国籍人员结婚要到省民政厅办理婚姻登记。黄女士非但不能如愿为女儿上户口,还因使用伪造证件,被当地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天,罚款500元。因黄女士正处哺乳期,警方最终决定拘留不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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