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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龙安开发区违法卖地 百姓交罚款

2015-07-17 11:24:33  来源:福建电视台《第一帮帮团》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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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电视台《第一帮帮团》报道

福鼎龙安开发区的群众反映,他们十多年前向当地政府购买了宅基地,并依据当地部门的指导建房。按照当时的协议书约定,由福鼎龙安开发区管委会来负责为居民们办理土地证。据居民反映,由于龙安区政府当时卖地时,存在手续不规范的问题,导致他们的房子在办土地证时被卡,还被认定成违建房。现在当地部门又告诉居民,交了罚款就可以办证。居民认为这个过失是开发区管委会造成,相关部门不能将过错转嫁给居民。

向区政府买地建房 现被认定成违建房

为了了解事情真相,记者来到福鼎市龙安开发区,居民们给记者提供了购买宅基地使用权的协议书,甲方是“福鼎市龙安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协议中规定“甲方负责办理土地权证等手续,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居民们告诉记者,他们这些年来一直想办理土地证,但是当地的土地部门认为他们是非法建房。“怎么现在又说我们是违法建房,非法占地,这个讲不过去。”

居民们之后了解到,他们土地证办理出了问题,是因为协议甲方没有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开发区管委会没有办好审批手续,以行政命令催促我们群众建房,不按这个建房的话,开发区要处理我们。”

居民们认为,自己一直都是按照龙安开发区的要求建房,土地证也是全权交给开发区负责办理,怎么最后却成了“未批先建”。“造成今天群众要承担这种责任,我们是完全不会承担的。”

罚款才能办证 居民质疑部门转嫁责任

居民们反映,这些年没少往当地的土地所跑,但是土地所给的办理方案是:非法建房需要做违法笔录,交了罚款,然后才能办理土地证。“把我们建房定为非法建房,他们给出的方案是,办理土地证要签一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询问笔录,每平方罚款30元 。”

这个方案居民们自然不会接受,大家一致认为购买宅基地使用权时,已经付清了相关款项,现在凭什么又要平白无故多付一笔钱。居民们表示:“这对群众来讲,完全不会接受的,交这笔钱不合理。”“要我们做这个违法笔录,我们完全是不赞成的,百分之七八十的群众懂得这个道理,不能做笔录,这个会危害子孙后代的,这个是一个档案。”

居民们希望龙安开发区管委会和当地的土地部门,能够尽快帮他们办理相应的土地证,而不应该让他们承担处罚。“老百姓要求土地部门及时帮龙安开发区的群众办国有土地证,有关的收费要按文件的规定收,还有不该处罚,土地部门的领导都说,要把老百姓拿去处罚,天都黑了。”

随后记者找到了龙安开发区的土地所,以及龙安开发区管委会。他们都表示,开发区当时出售宅基地时,的确有一些手续没有办理清楚,以至于违反土地政策无法办理土地证。目前福鼎市政府给出的方案,让居民接受处罚,缴纳罚金和契税后再办土地证。

土地所:龙安区管委会当初卖地手续不齐

随后记者来到龙安开发区土地所,土地所的副所长告诉记者,当初龙安开发区出让宅基地时,的确不符合相关的国土政策。“从表面程序来讲是合法的,是政府出售出让的,但是从国土系统的土地政策来讲是违法的。这个全国性的问题,而不是光光龙安的问题,地方政府为了开发,擦国家政策的边缘。”

记者也向这名副所长了解了办理土地证的相关程序,与之前居民们描述的大体一致。记者向副所长询问,是否只要做了约谈笔录,上交每平方米30元的费用,就可以办理土地证?该副所长答道:“如果土地没有交易,直接从政府买过来,那你可以直接交一点契税,就可以了。”

上报福鼎市政府 希望找到两全方案

土地部门这样的解决方案,居民们表示不能接受,那么当地政府是否能够根据实际情况,更多地为群众考虑呢?随后记者找到龙安开发区管委会,他们组织土地所的所长,以及村建站的站长,向群众做出解释。

龙安开发区土地所所长表示:“应该说是政府这块是做不好的,首先政府这块在规划出售的时候,一律是没有批的,我们土地部门只能按政策。没有批,这块土地就是违法的。不管是政府违法,还是群众违法。”

龙安开发区管委会也多次向福鼎市政府反映这个问题,目前的方案还是要按法律程序走。龙安开发区土地所所长表示:“现在市政府会议纪要解决这群众的问题,对没有批的土地进行清查,给群众补办用地手续,把违法的土地,根据程序报掉变成合法的,群众没过错,过错是政府的过错,买单也应该政府买单。我之前请示市政府,市政府就问国土局,国土局这边也不懂怎么办。”

对于这样的解决方案,居民们还是无法接受。记者了解到,目前还有很多居民宁可先不办土地证,也不愿意以违法处罚的方式来办证。龙安开发区管委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也一直在向上级部门反映,希望能够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既不违法国家法律法规,又不需要群众承担历史遗留的工作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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