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民生 > 正文

福建:每所省市三级医院都要对口支援县级医院

2015-08-25 07:48:30 林晗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8月25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林晗)省卫计委、省财政厅日前制定出台《福建省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2018年)》,明确今后每所省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2~3所县级医院,同时综合应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展远程会诊、远程专家门诊、远程影像心电病理会诊、远程教学查房、远程继续教育等远程医疗支援服务。

《实施意见》要求,省属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至少对口支援3所县级医院。同时,实行省级三级医院包片对口支援设区市的方式,建立由点到面、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关系。支援医院要为受援医院和包片地区建立转诊绿色通道,指导基层筛查病人,及时上转危重症病人,管理下转康复病人,促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新一轮帮扶以派驻医师支援为基本力量,鼓励受援县级医院提取一定比例的医疗收入,用于奖励支援医师、支援科室。公益支援与共享支援结合,合作共建,利益共享。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