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福建省出台促进开发区创新提升八条措施

2015-10-04 07:25:3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赵舒文  
分享到:

我省出台促进开发区创新提升八条措施

明年起开发区管理有进有出有升有降

东南网10月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侃)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创新提升八条措施的通知》,从明确专业化特色化发展方向、创新招商引资机制、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坚持绿色集约发展、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创新财政管理体制、完善开发区统计制度、实施动态管理等8方面提出新举措。根据措施,明年起,我省对开发区将实施有进有出、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对土地等资源利用效率低、环保不达标、发展长期滞后的开发区,予以警告、通报、限期整改、退出等处理。

措施提出,探索招商引资企业化、市场化运作模式,拓展精准招商、集群化招商、以商引商、网络招商、委托招商等多种招商方式;明确对新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大的项目和世界500强项目按相应标准给予奖励补助。鼓励开发区通过设立创投引导基金、创投贴息资金、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方式,搭建科技人才与产业对接平台;鼓励开发区联合科研院所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协同创新体系;完善各类创业服务中心、企业孵化器、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一站式金融服务平台等产业促进机构;明确对企业孵化器建设给予省级资金补助。

措施强调,开发区要坚持绿色集约发展的理念,提出严格资源节约和环境准入门槛,科学制定投资强度、土地利用率、建筑容积率、节能减排降碳等约束性指标,建立健全相应的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鼓励创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低碳工业园区等绿色园区等。

对功能相对单一或区域面积较小的开发区,探索实行企业化管理、委托专业机构运营或交由法定机构管理等方式;对区域面积较大、功能相对综合的开发区,实行“政府管理+开发公司运营”的管理模式;对区域范围和行政区重叠或基本重叠的开发区,探索实行“政区合一”的管理体制等。

措施提出,规范省级以上开发区升级、扩区、区位调整和退出的审批条件和程序,支持发展空间不足的开发区扩区;完善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办法,把创新能力、品牌建设、规划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投资环境、行政效能、新增债务、安全生产等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从2016年开始,经年度综合评价,对土地等资源利用效率低、环保不达标、发展长期滞后的开发区,予以警告、通报、限期整改、退出等处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