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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院公开宣判一起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

2016-05-05 08:08:1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5月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田圆 廖丽萍)3日上午,厦门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件。被告人俞礽芳因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2015年5月13日,被告人俞礽芳乘坐KA618次航班从厦门入境并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经厦门海关查验,在其行李箱内查获藏匿于铁盒里的疑似动物爪343个、动物牙齿14颗。经云南云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上述343个动物爪为非洲狮爪,14颗动物牙齿中4颗为非洲狮的犬牙、10颗为豹的犬牙,分别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附录Ⅰ中的保护物种,价值合计201710元。2015年6月11日,厦门高崎机场海关缉私分局对本案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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