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计划(2016-2020年)》解读
2016-08-12 08:12:42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李霖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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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流域水质论英雄 ——《福建省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计划(2016-2020年)》解读 阮贞江 魏然 编者按 就全国众多流域水质状况而言,福建的水质一直是优等生,去年12条主要河流整体水质为优,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0多个百分点。然而,一些小流域和农村水环境污染却是百姓心中之痛。每每回到故乡,不少人感慨:“小时候村前小溪清幽幽,如今不见鱼虾只见污水流。” 清清小溪水,绕村入江流。记忆中的乡愁,何时才能再现?面对百姓的呼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7月13日,省政府出台《福建省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计划(2016-2020年)》,标志着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战役全面打响。日前,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接受专访,对《整治计划》作出详细解读。 问:和很多兄弟省份相比,福建山好水好空气好得令人艳羡,为什么还要对小流域出如此“狠招”? 答:的确,去年福建12条主要河流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0多个百分点;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2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9.5%,均达到或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森林覆盖率连续37年保持全国第一,是全国为数不多的大气、水、生态质量全“优”省份,生态环境质量走在全国前列。 打个比方,一个班级想整体提高成绩,优等生的压力其实更大。和一些污染严重的省份用底线思维,各种标准、措施都是围绕如何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来制定不同,我省当前首要任务是持续保持良好生态环境质量,不能变坏。因此,我们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不能按部就班、不能照搬照抄其他省市,必须采取有别于其他地方的方法和措施。 今年6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要求福建要突出改革创新,在体制机制创新上下功夫,为其他地区探索生态文明新路子。作为生态文明试验区,我们必须突破原有的旧观念,不断完善环境管理思路,用新路径、新办法来解决新问题,用高标准、高水平、高要求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才能维护好福建的青山绿水、碧海蓝天。 继全国首个制定、出台地方“水十条”工作方案后,我省率先出台小流域整治五年计划,这是我省在保持环境质量高位运行的基础上,不断自加压力,增强忧患意识,补齐短板,推进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百姓谋取更多绿色福利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省践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大举措。 问:和以往流域水环境治理相比,此次小流域整治有什么新亮点? 答:一是党政同责,各司其职。构建政府主导、统一监管、分级落实的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机制。明确各级党委、政府是实施行动计划的责任主体,要落实“党政同责”,坚持“一河一策”,加强不达标水体的治理;明确各部门要根据环保监管“一岗双责”分工,其中,环保部门牵头环境监测与执法,农业部门牵头农业面源和养殖污染治理,住建部门牵头生活污染处置,水利部门牵头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经信部门牵头工业污染防治,并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整治合力。 二是问题导向,综合施治。针对我省当前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重点攻坚,落实属地责任,紧抓不放、久久为功。《整治计划》提出,通过全面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切实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深入推进农业污染整治、开展小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环境监测与监管执法六大重点任务,全面加强小流域水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 三是创新工作推进机制。我省将小流域水质及提升情况纳入党政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等考核内容,并作为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各地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将小流域治理作为今年省政府季度督查通报会的重要内容,督促各地尽快采取强有力措施解决小流域突出问题。调整流域生态补偿办法,把水质考核作为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分配依据,建立小流域“以奖促治”专项资金,采用竞争性方式,每年评选治理(保持)难度大、水质改善幅度大的小流域,分档实施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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