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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商局发布 “双十一”消费提示

2016-11-10 11:51:1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1月10日讯(记者 江超)2016年“双十一”电商促销节即将来临之际,省工商局、省消委会发布网络消费投诉情况及2016年“双十一”网购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理性健康消费、依法维权。

据悉,2016年1-10月份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依托12315网络共受理互联网购物类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42592件。其中,接受消费者咨询31954件,受理投诉8571件,受理群众举报2067件。投诉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64.69%。

从投诉地区看,消费投诉量列前三位的是厦门、泉州、福州,分别为4461件(占52.05%)、2450件(占28.58%)、881件(占10.28%),三地投诉总和占全省总量90.91%。

从投诉问题类别看,位于前三位的分别是广告问题3531件(占41.19%),质量问题1777件(占20.73%)、售后服务问题1028件(占12.00%),这三大问题占投诉总量73.92%。

从投诉的消费类型看,商品类投诉7107件,占投诉总量82.92%,服务类投诉1464件,占投诉总量17.08%。

投诉排名前十位的商品服务类型如下:

序号

涉及类别

受理投诉量

占比

1

服装、鞋帽

4617

53.87%

2

销售服务

980

11.44%

3

家居用品

484

5.64%

4

食品

377

4.40%

5

儿童用品

215

2.51%

6

互联网服务

198

2.31%

7

烟、酒和饮料

158

1.85%

8

通讯产品

152

1.78%

9

餐饮和住宿服务

131

1.53%

10

文化、运动用品

86

1.00%

2016年“双十一”网购消费提示

省工商局、省消委会提醒广大网购消费者,在享受网络购物的便利和实惠时,也要提高自己的辨识能力和维权意识,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选择正规、有经营资质的购物网站。尽量选择交易量大、专业性强、信誉度高的网站购物。这些网站都会公示自身的真实身份,包括营业执照的登记注册信息和网站的备案信息,消费者可以点击其贴置的工商红盾标识和ICP备案号进行查看。

二是要小心网购低价陷阱。网上价格与实体店价格过于悬殊的商品,尤其是名牌商品,要货比三家、谨防假冒,不要盲从轻信。

三是详细了解商品信息。要完整阅读商品详情,包括文字和图片,以及售后服务内容。仔细查看促销活动中的限制性条款,谨防虚假宣传。仔细查看购物网站的商家和商品信誉评级,并浏览其他买家对该商家和商品的评价,作为购物的参考。

四是选择安全可靠支付手段。尽量选择货到付款方式。如需网上转账、充值、付款时,通过正规的第三方支付渠道进行支付。任何情况下不要透露自己短信中收到的验证码,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

五是注意保存网购相关凭证。尽量使用网站所提供的聊天工具并保存聊天记录,通过截图等功能保留好交易信息,同时注意索要购物发票作为购物凭证。

消费者一旦与电商发生消费纠纷,可以通过客服网络平台进行维权投诉,也可以向网店或者网站所在地的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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