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民生 > 正文

我省实施省级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不动产登记工作

2016-12-24 09:18:37 张静雯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2月2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张静雯)日前,省国土资源厅、省海洋与渔业厅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2016年12月20日起,由省国土资源厅实施省政府批准项目使用海域、无居民海岛不动产登记工作(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抵押登记等类型登记),具体由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省海洋与渔业厅不再受理省级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申请。

据介绍,实施省级海域、无居民海岛不动产登记后,原由省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权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书》和省海洋与渔业厅依法颁发的《福建省海域使用权抵押证》继续有效。

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在省国土资源厅行政服务中心设有受理窗口,地点:福州市金泉路38号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大楼二层,咨询电话:0591-87665825、87665862。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