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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委组织部:创新推进人才资格条件评价认定机制

2017-01-10 08:59:1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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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推进人才资格条件评价认定机制

□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

2015年6月省委组织部在总结分析“专家评审制”做法的基础上,推行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评价认定机制。福州市迅速响应,扎实推进引进人才认定管理,取得较好成效。截至目前,我市共评审确认福建省A、B、C类高层次人才47人,已发放725万元奖励资金。

一、注重提升评价效率。开展省引进高层次ABC类人才评审确认工作,每个月召开一次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引进一个、申报一个、确认一个,通过简化评价认定流程,克服了专家评审制程序较多、周期较长、效率较低的不足,使人才评价认定驶上“快车道”。引进高层次人才来闽前或来闽后,由推荐人、用人单位或本人向所在地人才服务窗口申报,经设区市审核确认为相应类别的高层次人才,并在1个月内获得安家补助,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

二、注重开放评价标准。完善人才认定标准,试行资格条件制,明确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以业内认同、主体认可、业绩薪酬为主要评价标准,明确企业引进人才只要年薪高于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事业单位只要4倍)或8倍以上的,即可确认为C类或B类高层次人才并享受相应待遇。福建申远新材料公司开出198万元的年薪,从国内引进公司高管谷俊,凭此成功申请确认其为B类高层次人才,获50万元补助。

三、注重凝聚政企合力。设置的52项资格条件中,有26项属“用人主体认可”,有利于企业提升引才聚才竞争力。今年1月,马尾捷星显示科技公司凭借此政策,开出“72万年薪 100万安家补助”的优厚待遇,从韩国成功引进3名B类高层次人才,担任公司高管。对此,该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表示,韩国的这3名人才,当时国内有好几家企业都盯上了,如果没有政府支持的100万元安家补助,很可能被别的企业挖走了。通过政企合力,充分调动了用人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提高企业对人才政策的知晓率,我们召开了全市重点企业人才政策宣讲会,向全市500家重点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宣讲人才工作政策,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下一阶段,我们将以学习贯彻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为契机,针对福州区域发展不平衡,人才类别多样的实际,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精准施策,实现对特定区域、特定行业的特别支持。比如立足建立健全“精准”引才机制,我们正着手对现有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进行进一步探索完善;对于企业急需紧缺人才,通过专家、重点企业举荐等方式打通人才评价专线通道,赋予产值、税收、就业、环保、创新等贡献较大重点企业推荐权;对于成长性较好的创业创新人才,探索建立人才预备案制,强化人才梯队培养,实行全程跟踪、滚动发展、优胜劣汰,通过初步遴选认定后,可给予重点扶持奖励,根据人才发挥作用情况分期拨付;研究制定引进人才积分指标体系,探索建立人才积分制认定办法,将人才积分情况与享受的政策挂钩,实行差异化政策支持,等等。通过不断推进人才评价机制创新,着力打造闽都人才集聚区,广纳天下英才而用之,为省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和智力支撑。(福建日报)

关键词解读

人才评价制度

解读:以政府为主导的人才评价制度严重束缚了人才作用积极性的发挥,单一的人才评价制度也缺乏科学性。《实施意见》指出,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注重凭品德、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推进改革最根本的就是要改变政府的行政主导作用,对人才评价、激励的权力真正下放到用人单位,实行“谁用人、谁评价”,让用人主体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评价、使用和激励人才,要突出尊重和实现人才价值的导向,真正地激发人才的主动性和创新性,使真正有能力的人能脱颖而出。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人才具有的不同特点,《实施意见》指出,探索建立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等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我省目前已经形成了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细分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三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社会工作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五类七套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有针对性的分类评价,使人才评价结果更加科学、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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